近年,随着公众对儿童保护意识的提高,与儿童权利和儿童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通过媒体不断曝光在大众面前,包括儿童伤害、艾滋儿童、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虐待以及性侵犯等。在这个过程中,广大媒体对推动儿童权益的保护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正面作用——公众和学界讨论和呼吁的力度不断加大,相关政策和法规、办法陆续出台。然而,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媒体从业者在儿童权益方面的素养和知识储备不足,以及对报道吸引“眼球”的过度关注,导致在事件报道中忽略甚至侵犯了儿童权利,给当事儿童造成了“二度伤害”。

“二度伤害”,雪上加霜

儿童是弱势群体,身体和心智发育都尚未成熟,且极易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如果受到某种伤害,从心理治疗的角度,必须要花费较大力气进行矫治,让儿童忘记悲痛的经历,开始新的生活。这个“后创伤”阶段如果处理得不好,很容易对儿童一生形成极为严重的影响。笔者曾在2011年4月作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名代表,对受灾最严重的北川县映秀镇进行灾后重建三周年调查采访。在映秀镇的联合国儿基会“儿童友好家园”,笔者见到了一名在地震中不幸失去右臂的10岁儿童。他的家长说,地震刚发生时,有媒体来采访,将孩子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学校和照片等一览无余地刊登出来,随后,更多媒体根据这篇报道挖掘采访,且每次采访都要孩子将地震时的亲身经历重复一遍,弄得孩子每次都情绪很糟糕。在地震发生前,这个孩子是班长,品学兼优、全面发展,而现在变得沉默寡言、孤独离群,不愿与人交流,看见人多就走开。

在这个例子中,地震毫无疑问是带给当事儿童巨大身体和心理创伤的罪魁祸首,然而媒体要求当事儿童一遍遍回忆痛苦经历,无异不断撕裂伤口。固然,我们愿意相信,采访者并非有意伤害别人,甚至真的是站在同情的立场上希望报道能给当事人带来更多帮助。然而,他们忘记了,眼前的采访对象只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对儿童来说,社会救助远超出了孩子们的考虑层次,孩子们更需要的是一个纯净友好的疗伤环境。

类似例子不胜枚举,就拿2012年的“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来说,孩子被虐待的照片固然是由虐童主角颜某自己放到网络上的,然而,就笔者目力所及,媒体(包括纸媒和门户网站)对此事的报道中,没有一家将主打照片中的儿童面部打上马赛克。此事给当事儿童及家庭造成的心理伤害究竟有多大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各大媒体冲击波式的传播能力,看到这个儿童的人数远比看到网络上颜某自己发出的照片的人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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