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学生八类非京籍学生按本市户籍对待

市民付先生:我孩子户口不在北京,但一直在北京上学,是否属于就近入学的范围?

回复:非本市户籍学生有八类情况可按本市户口学生对待。这八类学生分别是: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市(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或母)关系证明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有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如果符合其中任何一类情况,即可按有本市户口的学生对待,享受同样的入学方式。

打工子弟免交借读费市民郭先生:我孩子的户口不在北京,在石景山区打工子弟学校上的小学,想问问能不能参加派位,不再上打工子弟学校。

回复:外地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须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可以是复印件)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开具标注“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然后家长持此证明到暂住地附近公办中小学申请借读,免交借读费。

其它规定改制校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市民沈女士: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有多少所?录取时要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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