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她觉得斯万在智力上并不象她原来设想的那么高明。“你总是那么含蓄,我简直是莫测高深。”斯万对金钱毫不在乎,对每个人都亲切,对人体贴,对这些,奥黛特越来越赞叹不已。一个比斯万伟大的人物,譬如说一个学者,一个艺术家,当他为周围的人赏识的时候,在他们的情感当中证明这个人的智力果然超群的时候,时常不是他们对他的思想如何赞赏——因为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这些思想,而是对他的优良品质的尊重。使得奥黛特对斯万产生尊敬之情的也是他在上流社会中的地位,不过她也并不指望斯万把她引进上流社会中去。也许她感觉到,斯万并不能在上流社会中取得成功,她甚至担心,他只要一谈起她,他的朋友就会透露出她唯恐别人知道的关于她的一些情况。因此,她要他答应决不要提起她的名字。她说,她之所以不到上流社会的社交界去,是因为她曾经跟一个女的吵翻了,而这个女的为了报复,说过她的坏话。斯万反对这种说法,他说:“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识你那位朋支啊。”“不,坏话传千里,人心又都那么坏。”斯万虽然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却也认为“人心都那么坏”和“坏话传千里”这两句话一般说来总是对的;这样的事例有的是。奥黛特那档子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一个事例呢?他心里存着这样一个问题,但是存不了多久,因为他自己的心情也挺沉重,就跟他父亲当年面临难题时一样。再说,上流社会的社交界使得奥黛特如此害怕,也许她就不会产生进入这个社交界的强烈愿望;这个社交界跟她所了解的相去是如此之远,她是不会对它有个清楚的认识的。奥黛特在某些方面依然还是很纯朴的,譬如她跟一个歇业的女裁缝还保持着友谊,差不多每天都爬那又徒又暗又脏的楼梯去看她,然而她还是拼命追求派头,不过她所谓的派头跟上流社会人士的概念并不一样。对后者来说,派头产生于很少数一些人,由他们推广及于一定泛围,离他们这个中心越远就越削弱,只是扩及到他们的朋友或他们的朋友的朋友这个圈子里而这些人可说是登记在册的。这个名单上,上流社会中的人士能数得出来,他们对这样的事情无不知晓,从中提炼出一种口味,一种分寸,以至象斯万这样的人,只要从报上看到某次宴会有哪些人参加,用不着求助于他对社交界的那套知识,立刻就能说出这个宴会是怎样一种派头的宴会,这就跟一个文学家一样,只要听你念出一句句子,马上就能精确地评定出作者的文学价值。奥黛特属于缺乏这种概念的人之列(不管上流社会人士对他们是什么看法,这样的人多得出奇,社会各阶级里都有),他们心目中的派头根本不一样,按照他们所属的社会阶层而具有不同的样子,但都有这样一个特点——不管是奥黛特梦寐以求的也好,戈达尔夫人为之倾倒的也好——那就是人人都能直接学会。上流社会人士的派头,说实在也是人人都能学会的,但需要一定时间。当奥黛特说某人“只到够派头的地方去”的时候,斯万就会问她所谓的够派头的地方是什么意思,她就会带着小看他的意思答道:

“够派头的地方就是够派头的地方呗!象你这样的岁数,还问人什么叫够派头的地方,你叫我怎么说呢?譬如说吧,星期天早上的皇后大道,五点钟时的湖滨,星期四的伊甸剧院,星期五的跑马场,还有舞会……”

“什么舞会?”

“巴黎的舞会呗,我说的当然是够派头的舞会。对了,埃班谢,你是知道的,他在一个证券经纪人那里工作;你也一定知道,他是巴黎最知名的人物之一。这个金发的大高个小伙子,穿得真帅,钮孔上总戴一朵花,短外衣是浅颜色,背上有条缝;他带着他那个‘老来俏’,哪出戏的首场演出也落不了。嗯,他有天晚上就办了一个舞会,全巴黎所有够派头的人物都去了。我也真想去,可要进场就得出示请帖,我可没能弄着。不过,我幸亏没有去,去了也是挤死人,什么也瞧不见。最多也只能吹嘘吹嘘参加过埃班谢的舞会罢了。我这个人哪,你不是不知道,我可不是那种爱虚荣的人!再说,在一百个说参加过那个舞会的女人当中,至少有一半是撒谎。不过,象你这么帅得不能再帅的人怎么也没有去,我真纳闷!”

斯万也不打算改变她对什么叫做派头的看法;心想他自己对派头的看法也未必就对,也同样荒唐,同样无关紧要,毫无必要来灌输给他的情妇,因此过了几个月,她对他交往的人是否感兴趣,全看他们能不能给他送来赛马的入场券,戏剧首场演出的门票了。她希望他保持一些能派用场的关系,可是自从她有回在街上看到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穿着一件黑毛料的衣服,戴了一顶有帽带的软帽以后,就认为斯万交往的那些人未必就够派头。

“亲爱的,可她看起来象个剧场里的引座员,象个老看门的!这算什么侯爵夫人!我不是侯爵夫人,可你要叫我穿着这么一套破烂衣服上街,打死我也不干!”

她也不明白斯万为什么住在奥尔良滨河路,她嘴里不说,心里可觉得这种地方跟他这么帅的人不般配。

当然,她自称爱好“古董”,说起她喜欢花整天的工夫到寄售店去“收集小摆设”,去搜寻“古玩”的时候总是眉飞色舞。虽然她对白天干什么事讳莫如深,从来不回答这方面的问题,从来“不作任何汇报”,简直把这当作是荣誉攸关的事情,当作是一种家规,但是有一次还是对斯万说她曾应邀到一个朋友家里,她家里什么都是“古色古香”的。斯万问她是哪个时代的,她说不上来,想了半天才说是“中世纪”的,其实她的意思是说她家的墙上装了细木护壁板而已。不久以后,她又对他说起这位女友,还找补了一句说:“她家的餐厅是十八世纪风格的!”说话的语调有点吞吞吐吐,然而那神气又很肯定,仿佛是在谈起这么一个人。你头天晚上还跟他在一起吃饭,可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他的名字,而宴会的东道主又认为他是这么知名,以为听话的对方是肯定知道他是何许人的。她觉得那餐厅太难看了,墙上光秃秃的,仿佛房子还没有盖完似的,妇女在那里也显得难看,这种摆设是决不会时兴的。后来,她第三次提起这个餐厅,还把设计这个餐厅的人的姓名和地址写了出来,说等到她有钱的时候,她也要叫他来看看能不能给她也这么搞一下,当然不是照那老样,而是她早就梦寐以求的那样一间餐厅,可惜她的住房太小,装不下带那么高的餐具架的文艺复兴式的家具,还有象布卢瓦宫堡里的那种壁炉。就是那一天,她在斯万面前说出了她对他在奥尔良滨河路的住宅的看法;因为他曾批评她的女友不搞路易十六时期的风格(尽管这种风格搞的人少,却挺美的),而是搞仿古式的。奥黛特是这么对他说的:“你总不能要求她跟你一样住在破烂的家具和磨光了的地毯中间吧!”在她身上,中产阶级的讲求体面毕竟还是占了轻佻女子的业余爱好的上风。

她把那些爱收集小摆设,爱诗歌,鄙视斤斤计较,追求荣誉与爱情的人看成是高出于他人的杰出精英。其实也用不着当真有这些爱好,只要口头上这样说说就行;谁要是在饭桌上说他喜欢闲逛,喜欢上老铺子抚摩积尘盈寸的旧货,说他在这商业的时代永远也不会吃香,因为他向来不计私利,身上犹有古代遗风,那她回家就说:“这个人可值得敬仰,他感情是多么丰富,我原来真没想到!”而她对他的好感就油然而生。可是与此相反,象斯万这样的人,他们真有那些爱好,可嘴上不说,就要遭到她的冷淡。不错,她也不得不承认斯万不重金钱,然而她马上就撅起嘴来找补一句:“在他身上,这可是另外一回事;”敢情对她的想象力起作用的不是不计私利的实际行动,而是嘴上说说的空话。

斯万自己也感到他时常不能使她梦寐以求的事情如愿以偿,他想尽办法使她至少乐于跟他在一起,竭力不去反对她那些庸俗的思想,不去反对她在种种场合表现出来的低劣趣味,反而象欣赏一切出之于她的东西一样欣赏这种趣味,甚至为之所迷,认为这个女人的本质正是通过这样一些特征表现出来,成为可见的事物。因此,当她要去看《黄玉王后》①上演而面有喜色的时候,或者当她担心要看不上花展或者赶不上王家街茶座的有英国松饼和吐司的午茶时(她认为一个有风度的女人是应该每场必到的)斯万就会跟我们大家看到天真活泼的孩子或者呼之欲出的肖像时那样兴高采烈,感到他的情妇的心情在脸上表露无遗,禁不住上前去捧起来亲吻。

“啊!小奥黛特要我领她去看花展,她要让大伙欣赏欣赏她的美貌,好极了!我不能不从命,我一定领她去。”斯万的眼睛有点近视,他在家里工作时不得不戴眼镜,出外参加社交活动时就戴单片眼镜,这样可以多保留一点本来面目。当她第一次看到他戴单片眼镜的时候,她不禁喜形于色:“男人戴了这个,真是没得说的,太帅了!你这么一戴,多漂亮!真是十足地道的绅士。就差一个称号了!”说的时候不免有点遗憾之情。他也喜欢奥黛特讲这样的话,就好比如果他被一个布列塔尼女子爱上的话,他也是乐于看见她戴上当地那种特殊的头饰,乐于听她说她信鬼的。斯万也跟许多人一样,他们对艺术的爱好的发展是与肉欲无关的,直到那时为止,在他对两者的满足之间一直存在着奇怪的不协调现象;他在越来越粗俗的女人陪伴下享受越来越精细的艺术作品的魅力,带上一个小女仆到包厢里看他想看的颓废戏剧的演出或者去看印象派画展,心里还深信如果带去的是一个有教养的女子,她也未必多懂一些,然而不会象小女仆那样老老实实地不妄加评论。不过自从他爱上奥黛特以后,跟她抱有同感,努力使两人一条心,这对他说就成了一种甜蜜的事业,因此他竭力喜欢她所爱的东西,把不仅模仿她的习惯而且接受她的观点看成是一种乐趣,更因为她的这些习惯和观点并不是她聪明才智的产物,而仅仅起着使他想起她的爱情这么一种作用,所以他的这种乐趣也就更加强烈。他之所以再次去看《塞尔施·巴尼娜》②的演出,找机会去听奥利维埃·梅特拉③指挥乐队,都是出之于对接受奥黛特的一切观点的乐趣,出之于得以同意她的一切爱好的感觉。她所爱好的作品和地方具有使他跟她更接近的魅力,跟那些更美的但是和她联系不起来的作品和地方所固有的魅力比起来,在他眼里显得更加神秘。此外,年轻时搞学问的信念已经越来越淡漠,饱经沧桑的人的怀疑主义不知不觉地也渗入了这样的信念,他心想(由于经常这么想甚至还说),我们所爱好的对象本身并没有什么绝对的价值,一切都依时代、阶级而异,都是一时的风尚,最庸俗的风尚也不比被认为是最高贵的风尚价值小些。奥黛特对能否弄到美术展览会剪彩典礼的请帖那份重视,本身并不比他当年跟威尔士亲王同桌吃饭感到的乐趣更可笑;同样,他也并不觉得她对蒙特卡洛或里基山④的赞赏就比他自己对荷兰(在她想象中是丑陋的)和对凡尔赛(她认为是凄凉的)的爱好来得没有道理。因此他就不到后两个地方去。心想这是为了同她抱有同感,只爱她所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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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国作曲家维克多.马塞(1822—1884)的作品。

②《塞尔施·巴尼娜》,是根据乔治·奥内同名小说所编的剧本。

③奥利维埃·梅特拉(1830—1889)是奥黛特所喜爱的《玫瑰圆舞曲》的作者。

④蒙特卡洛是摩纳哥大公国的一个城市,以其赌场而知名。里基山在瑞士,海拔1800米,景色优美。

他喜欢奥黛特周围的一切,喜欢能以看到她,跟她谈话的一切场合,因此也喜欢维尔迪兰家的那个社交团体。跟他们在一起的一切游乐活动——聚餐、音乐、游戏、化装宵夜、郊游、戏剧,甚至是难得为那些“讨厌家伙”举办的“盛大晚会”当中,总有奥黛特在场,总能看到奥黛特,总能跟奥黛特谈话,而维尔迪兰夫妇在邀请斯万参加时又把这些看成是对他的无法估量的恩典,这就使得斯万在这“小核心”里比在任何地方都更感到惬意,竭力为核心里的人摆出一些好处,心想他这辈子都会有兴趣参加这个社交圈子的活动的。然而他从来不敢想象(怕常想就会对他的预料产生怀疑)他会永远爱奥黛特,不过,假如他一直同维尔迪兰家交往(这种设想,从原则上来说,跟他的理智的抵触要少些),那么他在将来总是可以继续每晚都看到奥黛特的;这也许并不等于永远爱她,但就目前来说,当他还爱她的时候,他所求的也就是不至于有朝一日看不到她罢了。他心想:“多可爱的环境啊!这里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这里的人比上流社会中的人更聪明,更爱艺术!维尔迪兰夫人虽然有些夸大其词,未免可笑,却又是对绘画和音乐怀有何等真诚的爱好,对美术和音乐作品是何等热爱,又是何等乐于取悦于艺术家啊!她对上流社会的人士的观感固然不很对头,然而上流社会的人士对艺术界的看法又何尝正确?可能我不太想在跟他们的谈话当中增长多少才智,虽说戈达尔总爱来一些愚蠢的文字游戏,我却非常乐于跟他交谈。至于那位画家,当他想一鸣惊人的时候表现出的那种矫揉造作劲儿固然有点讨厌,却是我所认识的最有头脑的人之一。再说,在这里人人都感到自由自在,可以无拘无束,用不着装模作样而做他不愿做的事情。在这客厅里,人们的心情每天都是何等愉快啊!除了少数例外情况,我一定不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我将在这里慢慢培养我的习惯,度过我的一生。”

他以为维尔迪兰夫妇固有的品质其实只是他出于对奥黛特的爱而在他们家中体会到的种种乐趣在他们身上的反映,所以当这种种乐趣越来越增长时,那些品质也就变得越来越当真、越深刻、越重要了,由于维尔迪兰夫人不时为斯万提供唯一能为他带来幸福的机会;由于某天晚上奥黛特跟某一位客人聊的时间多了一些,而斯万感到心焦,一气之下就不主动问她是否同他一起回去的时候,维尔迪兰夫人总是对奥黛特说:“奥黛特,您不送斯万先生回去吗?”从而使他心里平静下来,感到快活;由于那年夏季行将到来,斯万心里直打鼓,不知奥黛特是否会撇开他单独出去度假,不知他是否还能每天都跟她见面,而正是维尔迪兰夫人邀请他们两人都上她乡间的别墅度假的;于是这些都在不知不觉间让他的感激之情和利害观念渗入他的理智之中,影响他的思想,居然宣称维尔迪兰夫人有一颗“伟大的心灵”。要是他在卢浮宫美术学校的老同学谈起某些杰出的艺术家的话,他会答道:“我百倍地更喜欢维尔迪兰夫妇。”而且他还会用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庄严口吻说:“他们是高尚的人,而高尚这种品德是这世上唯一最重要的东西,是区别人的唯一标准。你看,这世上一共只有两种人:高尚的和不高尚的。我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年龄,应该下定决心,一劳永逸地决定应该敬爱哪些人,应该蔑视哪些人,下定决心永远站在受人敬爱的人们那一边,同时为了弥补跟另一种人在一起浪掷了的时间,至死也不离开受人敬爱的人们。”我们有时说一件事情,并不因为这件事情是真的,而只是因为说了痛快,而且当我们自己说的时候,还仿佛觉得这话是出之于他人之口。这种情况,我们自己也并不时常意识到。斯万这时正是以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的心情接着往下说:“好吧!事情就这么定了,我这就决定只爱心灵高尚的人们,从此只在高尚的环境中生活。你问我维尔迪兰夫人当真聪明不聪明?我可以向你保证,她的行为表明她心灵高尚,而要是思想不高超的话,心灵是不会达到这样的高度的。诚然,她对艺术的理解是深刻的,然而她最可爱的地方并不在这里:她那么巧妙,那么高明地为我尽力,她对我的关怀,她为我所作的既崇高又亲切的一举一动,显示出任何哲学教科书所不及的对人生的深刻理解。”

他也许还能承认,在他父母的老朋友当中也有同维尔迪兰夫人一样纯朴的人,有他年轻时的同伴当中也有象他们那样热爱艺术的人,在他的熟人当中也有心灵高尚的人,然而自从他崇尚纯朴、艺术和心灵高尚以来,他却从没有再看到他们。而这些人不认识奥黛特,同时即使他们认识她,也不会费尽心机来促成他跟她的接触。

这么一来,在维尔迪兰夫妇这个圈子里,象斯万这样爱他们,或者自以为爱他们的忠实信徒恐怕再也数不出来了。然而当维尔迪兰先生说斯万并不合他胃口的时候,他不仅说出了他自己的想法,也猜到了他妻子的心思。很显然,斯万对奥黛特的感情太特殊,他是不会向维尔迪兰夫人透露他俩之间的秘密的;也很显然,他又是巴如此的谨慎来对待维尔迪兰夫妇的好客,时常以他们意想不到的理由就不上他家吃饭,他们只能认为他是不想回绝哪个“讨厌家伙”的邀请;也很显然,尽管他十分小心谨慎地提防,他们还是慢慢地发现他在上流社会里有显赫的地位;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他们对他恼火。然而最深刻的原因还不在这里,而是因为他们很快就感觉到在他灵魂深处还保留着一个别人无法进入的王国,依然还默默地认为萨冈亲王夫人并不可笑,认为戈达尔的玩笑并不逗人,总而言之,虽然他对他们一贯殷勤亲切,从来不公开反抗他们的信条,但他们却不能使他衷心接受,不能使他彻底归化,这在别人身上还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他们原本可以原谅他跟一些“讨厌家伙”来往的(在他心底里,他却也是千百倍地更喜欢维尔迪兰夫妇和他们的“小核心”的),只要他做出个好榜样来,当着那些信徒的面背弃那些家伙就行了。然而他们也明白,要他发誓跟那些人断绝来往,那是不可能的。

奥黛特请求他们邀请的那个“新人”,虽然她自己也只见过很少几次面,他们却对他寄以很大的希望,这跟对斯万是何等的不同!这位“新人”就是福什维尔伯爵。原来他正是萨尼埃特的连襟,这使那些信徒们不胜诧异:这位老文献家态度那么谦卑,他们原以为他的社会地位要比他们低微,不料却出自一个富有而且几乎是贵族之家。当然,福什维尔浑身散发出冒充风雅的气味而斯万则不是;当然,他决不能象斯万那样,把维尔迪兰家这个圈子看得比任何别的地方都高出一筹。然而缺乏斯万那种心计,不象他那样,对以维尔迪兰夫人为首的那些人指责他所认识的人们的明显错误时避免随声附和。至于画家有时发表的自命不凡的夸夸其谈,戈达尔所开的庸俗的玩笑,斯万虽然跟他们两个都要好,可以原谅他们,然而鼓不起勇气,也没有那份虚情假意来为他们叫好,而福什维尔却是那样愚钝,虽然并不懂得画家谈的是什么,竟为之倾倒,对戈达尔的玩笑也听得津津有味。正是在福什维尔在维尔迪兰家吃的第一顿饭桌上,两个人之间的差异全都暴露了出来,突出了福什维尔的品质,也加速了斯万的失宠。

那天晚上,餐桌上除了常客之外,还有一位巴黎大学的教授,名叫布里肖,他是在温泉跟维尔迪兰夫妇认识的。要不是校内教务繁忙,研究工作又重,闲暇时间很少的话,他是很乐意常上他们家来的。他对人生有这样一种好奇之心(也可以说是迷信),这种好奇心跟人们对他们的研究对象的一定程度的怀疑态度相结合,就会在任何一行一业中,使得某些聪明人(譬如不信医学的医生,不信拉丁文翻译练习的中学教员)博得思想开阔、头脑敏锐、甚至高人一等的美名。他装模作样地在维尔迪兰夫人家中搜求他在讲哲学,讲历史时可资对照的当今实例,首先他认为哲学和历史都无非是为人生之途作准备,其次他也认为在这小宗派里可以看到以前仅仅在书本里看到的东西,现在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最后可能也是因为他从小就被灌输了对某些人的尊敬之情,而且在不知不觉之中把这种尊敬之情一直保持在心头,现在他却想剥去他自己大学教授的外衣,跟这些人一起放肆放肆——其实这些言行之所以显得是放肆,也仅仅因为他道貌岸然地穿着大学教授的外衣的缘故。

刚一开饭,坐在维尔迪兰夫人(她可为了这位“新人”的光临而在衣装打扮上没有少下工夫)右首的德·福什维尔先生就对她说:“您这件白外衣(robeblanche)可真是独出心裁。”那位大夫一直好奇地打量着这位被他称之为“姓氏中带‘德’字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总想找机会引起他的注意,跟他拉上关系,这时抓住了blanche这个字,头也不抬地说:“Blanche?BlanchedeCastille?(布朗施?布朗施··卡斯蒂利亚?)①”,然后继续低着头左顾右盼,既拿不稳大伙对他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又流露出洋洋自得的神气。斯万苦笑一下,表明他认为这种用同音异义字进行的文字游戏实在荒唐,而福什维尔则恰如其分地流露出一种欢快情绪(那种真诚坦率着实叫维尔迪兰夫人看了高兴),表明他既欣赏大夫所说的那句话的精巧,自己又精于为人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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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布朗施··卡斯蒂利亚(1185—1252),法国国王路易八世之妻,路易九世(即圣路易)之母,曾两度为摄政王后。

“您觉得这位科学家怎么样?”她问福什维尔,“跟他在一起,你就没法子接连谈上两分钟的正经话。”她又转过脸来对大夫说:您在医院里是不是也这么老开玩笑?这么着,倒是不至于整天闷得慌。我看我也该申请住进您的医院才是。”

“我想我刚才听见大夫说起了那个老泼妇布朗施··卡斯蒂利亚——请原谅我这么说话。夫人,我说得对不对?”布里肖问维尔迪兰夫人。维尔迪兰夫人喜不自禁,两眼紧闭,双手捂住脸,格格地闷声直笑。“天哪!夫人,我不想故作惊人之笔,来吓唬现在在座而鄙人有所不知的虔敬的贵宾们……不过,我得承认咱们这个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雅典式共和国——啊,那是十足地道的雅典式共和国,它的第一个警察头子正是这位采取愚民政策的卡佩家族的女人。就是这么回事,我亲爱的主人,就是这么回事,没有错。”他以铿锵有力的声音,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吐出他对维尔迪兰先生提出的反对意见的回答。”《圣德尼编年史》①这部作品所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是毫无问题的,它在这一点上就留下了不容置疑的证据。这位圣者的母亲哪,不信教的无产者再也挑不出比她更好的保护人了;她不但生了一个被称为圣者的儿子,还培养了一批蹩脚的圣者(絮谢尔②就是这样说的),以及一些圣伯尔纳③之流;谁沾上她的边都难免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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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絮谢尔(约1081—1151),圣德尼市的教士,路易六世及路易七世时的大臣,在法国王权的加强方面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

②教反对路易六世及路易七世。鼓吹神秘主义,极力反对阿伯拉尔“理解而后信仰”的主张。

③圣伯尔纳(1090—1153),中世纪神学家,在法国政教冲突中帮助巴黎主《圣德尼编年史》即《法兰西编年史》,13世纪编于圣德尼市。

“这位先生是谁?”福什维尔问维尔迪兰夫人,“他说起话来气儿还挺粗的。”

“怎么?您不认识这位大名鼎鼎的布里肖?他在全欧洲都是遐迩闻名的。”

“噢!他就是布里肖!”福什维尔高声叫道,他刚才并没有听真。接着又双眼圆睁瞧着那位客人对维尔迪兰夫人说,“您待会儿跟我详细介绍介绍。能跟一位名人同桌吃饭,总是很有意思的。您邀请的客从都经过精心挑选,在您这里是决不会厌烦的。”

“是的,尤其是他们都有一种安全感,”维尔迪兰夫人谦虚地说,“他们想谈什么就谈什么,大家畅所欲言,从来不会冷场。布里肖今天谈的还不怎么样;有一天在这里可是说得有声有色,叫你简直要拜倒在他脚下。要是在别人家里,他可就变了样了,机智也没有了,话就跟牙膏一样,你不挤就出不来,他甚至会变成一个讨厌家伙。”

“这倒真怪!”福什维尔不胜诧异地说。

布里肖那样的机智,尽管跟真正的才智并不矛盾,可在斯万年轻时交往的那些人眼里会被看成是纯粹的愚蠢。而教授才气横溢,很多被斯万认为是有才的上流社会人士是会羡慕的。然而这些人士早已把他们的好恶,至少是与社交生活,甚至是与社交生活相连而其实应该属于才智领域的东西(例如谈吐)有关的好恶都灌输给了斯万,因此他只能认为布里肖开的玩笑既是学究气十足,又庸俗粗鲁得令人作呕。再说,他习惯于彬彬有礼,对那位狂热的民族主义的教授对任何人说话时的那种粗鲁甚至是大兵式的口吻也大为反感。最后,也许他那天晚上看到维尔迪兰夫人对奥黛特一时心血来潮带来的这位福什维尔表现得那么殷勤亲切,因此失去了平常那种宽容。奥黛特在斯万面前也显得有点不自在,来到的时候曾问他:“您觉得我那位客人怎么样?”

福什维尔是他早就认识了的,可这是他第一次发现他居然能得到一个女人的好感,而且长得还相当漂亮,就没有好气地答道:“真恶心!”他倒不是为了奥黛特的缘故而心怀妒意,不过那天他不象往常那样高兴,所以当布里肖讲起布朗施··卡斯蒂利亚的母亲,说她“跟金雀花朝的亨利生活在一起多年才嫁给他”这个故事时,他想让斯万敦促他接着讲下去,就对他说:“斯万先生,是不是?”那口吻倒象是在对乡巴佬讲话,或者是给大兵打气似的。斯万说,他很对不起,他对布朗施··卡斯蒂利亚毫不感兴趣,倒是有话要跟画家说。这就杀了布里肖的威风,使得女主人大吃一惊。原来画家那天下午去看了一位艺术家的画展,那是维尔迪兰夫人的朋友,前不久死了的。斯万想通过画家(他的鉴赏力斯万是很欣赏的)了解一下那位艺术家,他在前几次展览中震惊了观众的精湛技巧,在最后几幅作品中是否更进了一步。

“从这一观点看来,真是了不起,然而我并不觉得这种艺术形式很‘高级’,”斯万面带微笑说。

“高级……高到九天之上,”戈达尔煞有介事似地举起双臂插上这么一句。

举座纵声大笑。

“您看,我说得对不对,跟他在一起就没法子说正经的,”维尔迪兰夫人对福什维尔说,“在谁也预料不到的时刻,他冷不了给你来上一句笑话。”

然而她也注意到,只有斯万没有开颜。相反,他对戈达尔当着福什维尔的面笑他,感到很不满意。而画家吗,如果只有他跟斯万在场的话,是会帮他说句话的,现在却宁可就已故的大师的技巧说上两句,以此来博得席上的人的赞赏。

“我一直走到画幅跟前,”他说,“想看看到底是怎么画的;我都把鼻子尖顶上去了。嗨!谁也说不上那是用什么画的,是胶?是宝石?是胰子?是青铜?是阳光?还是屎巴巴?”

“再添一得十二!”大夫待了会儿叫道,谁也不明白他插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看样子是什么也没有用,”画家接着说,“这儿的谜跟《夜巡》和《摄政王后》那两幅画同样难解,那手法比伦勃朗①和哈尔斯②还要高明。这幅画真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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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伦勃朗(1606—1669),荷兰画家,将意大利画家卡拉瓦齐的明暗对比法加以发展,形成独特的风格。《夜巡》为其杰作之一。

②哈尔斯(约1580—1666),荷兰肖像画家和风俗画家,笔法流畅,有节奏感,色彩简朴而明亮,对后来欧洲绘画技法的改进有较大启发。《摄政王后》即出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