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出台《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2012年选择惠州市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首个试点地区。据了解,该方案提出,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确保与户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分三阶段推进试点

据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曾志权介绍,此次综合改革试点计划在三年内、分三个阶段推进改革试点。2012年为第一阶段,选择惠州市启动试点;2013年为第二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初见成效;2014年为第三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形成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

曾志权介绍,此次综合改革试点涉及三个层面:一是统筹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均衡县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促进不同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革试点亮点纷呈

据了解,在此次综合改革试点中,有多个亮点令人期待: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镇人口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推进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尽快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

进一步统筹规范城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规划建设,至2014年实现城区500米范围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80%的目标。

建设新型城市社区。厘清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整合政府各部门在社区的办事机构和管理资源,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等的指导监督力度,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模式。至2014年,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基本覆盖,住宅小区基本建立业主委员会。

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确保与户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和管理,切实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的实际困难。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的入学申请。鼓励外省籍高职高专学生毕业后,在广东就业和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