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隆禮和契丹國志

李錫厚

契丹國志在元修遼史之外,是現在僅存的一部紀傳體遼史。然而它的作者,成書年代及史料價值等問題,均有爭議。本文擬就這些問題談談個人一得之見,以期專家、讀者們教正。

四庫提要史部別史類對本書有這樣的介紹:

契丹國志二十七卷,宋葉隆禮撰。隆禮號漁林,嘉興人,淳祐七年進士,由建康府通判歷官秘書丞,奉詔撰次遼事為此書。

如依提要所論,此書當是隆禮奉理宗之命編纂的。因為淳祐(一二四一——一二五二年)是理宗年號。先進士及第,而後作官再奉詔編書,事情自然應當是這樣的。然而,上引提要結尾處却云:「又書為奉孝宗敕所撰」。這顯然前後自相矛盾。

葉隆禮在宋史中無傳。厲鶚宋詩紀事卷六十六從至元嘉禾志中採取隆禮烟雨樓和朱南傑韻一首,詩前有小傳云:

隆禮號漁林,嘉興人,淳祐七年進士,官建康府西廳通判,改國子監簿。

提要所記隆禮別號、籍貫及進士及第年代,蓋本于此。唯「歷官秘書丞,奉詔撰次遼事為此書」則是據書前的「進書表」所書,于是也就出現了自相矛盾的問題。

余嘉錫先生四庫提要辨證卷五,對宋詩紀事中的葉隆禮小傳所依據的宋人記載,考證甚詳,并云厲氏為隆禮所作小傳「無一字無來歷也」。既然如此,所謂「進書表」之真偽,就大可懷疑了。「進書表」末署「淳熙七年三月日秘書丞臣葉隆禮上表」。這也即提要所云「歷官秘書丞」及「書為奉孝宗敕所撰」的依據。既然淳熙七年(一一八年)隆禮已為秘書丞,又何待六十七年後(淳祐七年)始進士及第呢?余嘉錫先生既以肯定厲氏小傳「無一字無來歷」,却又在同書同卷中說:「表末淳熙七年,乃咸淳七年之誤,則不可知耳。」查契丹國志乾隆五十八年承恩堂刊本及掃葉山房本所載「進書表」年號均作「淳熙」,而且提要既云「書為奉孝宗敕所撰」,這說明當年四庫館臣所見諸善本所書年號亦復如是。因此,所謂「淳熙」系「咸淳」之誤說,恐難成立,而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這個「進書表」本為他人作偽之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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