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

正义曰:案《论语·尧曰》篇有此文,《书》亦有此。何晏曰:“历数,列次也。”孔安国云:“历数,天道。谓天历运之数,帝王易姓而兴,故言历数谓天道。”

注“河南,南夷也”。

正义曰:案裴骃云:刘熙曰:南河之南,九河之最南者是也。是知为南夷也。所谓中国,刘熙云: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注“《泰誓》,《尚书》篇”。

正义曰:孔安国传云:《泰誓》者,大会以誓众也。又云天因民以视听,民所恶者,天诛之而已。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传於贤而传於子’,有诸?”问禹之德衰,不传於贤而自传於子,有之否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否,不也。不如人所言。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言随天也。昔者舜荐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於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後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於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於民未久。舜荐禹、禹荐益同也,以启之贤,故天下归之,益又未久故也。阳城,箕山之阴,皆嵩山下深谷之中以藏处也。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莫,无也。人无所欲为而横为之者,天使为也。人无欲致此事而此事自至者,是其命而已矣。故曰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而有天下,仲尼无天子之荐,故不得以有天下。继世之君,虽无仲尼之德,袭父之位,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益值启之贤,伊尹值大甲能改过,周公值成王有德,不遭桀、纣,故以匹夫而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於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於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已也,复归于亳。太丁,汤之太子,未立而薨。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之弟也。太甲,太丁子也,伊尹以其颠覆典刑,放之於桐邑。处,居也。迁,徙也。居仁徙义,自怨其恶行。艾,治也。治而改过,以听伊尹之教训已,故复得归之於亳,反天子位也。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周公与益、伊尹虽有圣贤之德,不遭者时。然孔子言禅、继其义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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