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激发幼儿的情感表现

教师的感情因素,是通过教学过程中教材的分析、表现幼儿的情感交流来完成的。因此教师绝对不能是个冷漠的人,热情饱满的精神,活泼开朗的性格,简练形象的语言,寓有表现力的演唱,优美的舞蹈姿势,都能唤起幼儿的美感,“情感”就会在其心灵上萌芽,在演唱、舞蹈中表现出来,那么音乐教育的任务才算是真正地完成了。

1、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激发幼儿的情感

幼儿年龄小,对音乐所表现的内容和情感往往不能领会。教师就可以适当借助语言,来帮助孩子理解和感受音乐作品,使之产生情绪体验。教师在运用语言时,应力求精练、明确,将具体形象和幼儿的生活经验结合起来。

如中班歌曲《颠倒歌》是一首活泼、有趣的乐曲,我将歌词配上与旋律相应的节奏朗育,提高了幼儿学习的兴趣,激发了他们学习的欲望。

又例如大班的《幼儿园毕业歌》,我在教唱之前,运用了“谈话法”,先和孩子们一起回忆在幼儿园三年生活的点点滴滴,让他们说一件幼儿园最难忘的事情,勾起他们对在园生活的美好回忆,激发起热爱、留恋幼儿园的情感,然后在教唱时,启发他们带着对教师、对同伴的感情去唱,有的孩子在演唱过程中还流下了眼泪,这样就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2、教师要有激情

教师投入的表演,能引发幼儿的情感表现。作为教师,应让孩子发现你、感知你也是喜欢、热爱音乐的,这就需要你在每次的音乐活动中表现出对音乐的热爱,而又要用这种兴趣去感染每个幼儿,以激发他的情感和表现欲望。

我在给大班幼儿上韵律课时,身披斗篷,手擎帅旗,一幅英气勃发的样子,在音乐伴奏下做几个优美的亮相动作,孩子们再也坐不住了,他们都兴致盎然地跟我学动作,学大帅点将的雄姿。在整个过程中,我都以饱满的精神,高昂的情绪和幼儿投入到每一个环节中,让他们自由发挥、自由创编,去体会中华传统音乐的优美和韵味。孩子们也因此产生了学习韵律动作的兴趣和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的情感。新《纲要》指出:“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分离他们的快乐”,这也是我这次音乐活动努力要达到的目标。

音乐通过鲜明的音乐形象反映现实生活,而幼儿在感受、理解音乐形象的基础上 通过想象、联想来认识生活。音乐尤其有着表现情感的功能,音乐的情感是建立在“意、境、情”三者基础上的。激发情感的目的在于感人、育人。赞可夫说过: “感情会在人们的行动中成为一种积极作用的力量”。激发情感的动力是艺术学科的重要议题,正如新《纲要》所说:“艺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应充分发挥艺术的情感教育功能,促进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要避免仅仅重视技能或艺术活动的结果,而忽视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和态度的体现”。我想,这也是在音乐教学、教育中培养幼儿情感的一项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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