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名习惯上,不是什么字都可以入名的。早在我国周朝时,就规定了取名的“七不准”,这也是我国最早的取名禁忌。从那以后,取名上的忌讳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更新生。

一、不辨性别

关于历史上的取名禁忌。如《礼记、曲礼》中就曾规定过皇帝取名的“七不准”,即不以国名为名、不以官职为名、不以日月为名、不以山川为名、不以牲畜为名、不以器帛为名、不以隐疾为名。作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在皇帝登基以后便于天下避讳。至于黎民百姓,在什么时代可以用什么字取名,不可以用什么字取名,历史上也有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在习惯上,人们都不与亲人或尊重的人同名,也不以贬义词、污物、疾病、害虫、败类等充满晦气的字眼入名,这些也都属于取名禁忌。此外,取名时避免粗俗雷同,不以生僻繁难的字入名等,也都是取名时应当注意的。

谈到取名时应该注意男名和女名的区别,尽管不少年轻的父母在思想上都有所知,但到具体实践酌时候,并非人人都能做到。记得有人曾说过一个这样的笑话;一位女作家有一个男性十足的名字,字又写得遒劲有力,有次应一个编辑部的约请去到外地参加文学笔会,编辑部还安排人员为她接站,可是怎么也没有接到她-原来接站的人只把她当作一个男的,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她是个女姓。后来她费了好大的劲找到了开会的宾馆,当打开为她事先安排好的房间时,发现又被与一个男性作家安排在一起,不得不找来主办人员重新给自己安排房间。

女性取男名或男性取女名,近代以来是相当普遍的,尤其是女性取用男性名字的情况相当的多。我们在这里且不说有的女性直接使用如大力、铁军、木森等男性化的名字,仅仅以一个“男”字为例,就变化出不少男性味十足的名字来。如有人就曾拿名中带“男”字的女性打趣道,女性名带“男”字,是女性要超过男性的标志。殊不见早些年,女性刚想出来与男性一争高低的时候,只小心地取名“亚男”;“次男”、“弱男”,只是想让男性让出一块地方,让自己立足,哪怕是比男性差些也很满足。等有了一席之地后,又取“亦男”、“犹男”、“比男”,公然向男性发出挑战,要与男性比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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