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昌平区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16年新一年级学生入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义务教育服务范围

1.龙锦一区

2.龙锦二区

3.龙锦三区

4.龙锦四区

5.龙锦五区

6.龙锦六区

7.和谐家园一区

8.和谐家园二区

9.龙回苑小区

10.矩阵小区(天龙苑)

11.田园风光东区

12.田园风光西区

13.马连店村

14. 良庄家园

15.流星花园一区

16.流星花园三区

17.龙禧二区

说明:2016年,区教委将流星花园一区、流星花园三区以及龙禧二区临时协调至我校服务范围。

二、 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400人。

三、 接受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其家庭在我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证明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其适龄儿童可以在我校入学登记。

1. 具有北京市户籍,房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的父母;

2. 具有北京市户籍,房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一出生户口就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权的房产户籍上,全家三代同一户籍;

3. 按北京市户口对待,房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的父母。

四、 接受登记时间

1. 我校服务区内京籍适龄儿童接受登记时间:

(1)2016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

龙锦一、龙锦二、龙锦四、龙锦五、龙锦六、和谐家园一区、和谐家园二区

(2)2016年6月18日下午1:30—4:30

田园风光东区、田园风光西区、龙回苑、马连店村、矩阵小区(天龙苑)、良庄家园

(3)2016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

流星花园一区、流星花园三区、龙禧二区

2. 我校服务区内按京籍对待的适龄儿童接受登记时间:

2016年6月19日下午1:30—4:30

接受登记后,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接收。若学校接收有困难,教委协调到其他学校。

3. 有关就近实际居住(自购商品住宅)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事宜,6月22日以后

五、 接受登记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西门进校)

六、 接受登记携带材料

1. 符合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请于6月9日——6月17日期间,登陆学校网站下载《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入学记录表》,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打印。

2. 符合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并持“全家人户口簿、房产证、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以上三种证明复印件(A4纸)以及信息采集表、填写好的《入学记录表》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说明:复印件留存学校,原件家长带回。)

注:确认录取后,学龄儿童入学服务系统自动发送信息告知家长,请家长注意查收。

七、 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4日9:00—11:00到学校北门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 咨询电话

昌平区政策咨询: 69708814 69708824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小学教务处:60720265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