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降洗,升媵觚于公,酌散,下拜。公降一等,小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此当言媵觯,酬之礼皆用觯。言觚者,字之误也。古者觯字或作角旁氏,由此误尔。

[疏]“宾降”至“再拜”。注“此当”至“误尔”。释曰:自此尽“宾反位”,论宾媵爵於公之节。云“古者觯字或作角旁氏,由此误尔”者,案《冬官·梓人》:“为饮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二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郑引南郡大守马季长云:“觚当为觯,豆当为斗。”郑康成云:“古者觯,角傍氏,似觚,故误为觚,时人又多閒觚,寡闻觝,是以误为觚。”此注与彼同也。

宾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降洗象觯,升酌膳,坐奠于荐南,降拜。小臣辞。宾升成拜,公答再拜。宾反位。反位,反席也。今文曰洗象觚。

[疏]“宾坐祭”至“反位”。注“反位”至“象觚”。释曰:知“反位,是反席”者,以其堂下无席,堂上乃有之,而云宾升成拜,不云降,明上反位者,反席可知也。

公坐取宾所媵觯,兴。唯公所赐。至此又言兴者,明公崇礼不倦也。今文觯又为觚。

[疏]“公坐”至“所赐”。注“至此”至“为觚”。释曰:自此尽“士旅酌卒”,论君为士举旅之事。云“唯公所赐”者,辞与为大夫举旅同也。云“至此又言兴者,明公崇礼不倦也”者,以其说屦升坐之后,理当倦,今言兴,明不倦矣。

受者如初受酬之礼,降,更爵洗,升,酌膳,下拜。小臣辞。升成拜,公答拜。乃就席,坐行之。坐行之,若今坐相劝酒。

有执爵者。士有盥升主酌授之者。

[疏]“有执爵者”。注“士有”至“之者”。释曰:无筭,坐劝酒,有执爵行之者。今此为士举旅,亦有执爵行之,若无筭爵,然后士有盥升,主酌授之者。若然,前三举旅皆酬者,自酌授人也。

唯受于公者拜。公所赐者也,其馀则否。

司正命执爵者爵辩,卒受者兴,以酬士。欲令惠均。

[疏]“司正”至“酬士”。注“欲令惠均”。释曰:此所命者,命大夫也。以前三举旅,辩大夫则止,今此为士举旅,故及之。云“欲令惠均”者,惠均於室及均於庭也,士特牲爵止,欲得神惠均於室及均於庭。此据人君之惠,均於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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