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对策:用黑布遮住双眼,防止损伤视网膜;用尿布遮盖生殖器,防止损伤生殖器功能;

遮盖面积勿过大,否则影响疗效。

D.因患儿需裸体,夏季防止过热,冬季注意保暖。光疗箱的温度要求30℃左右,湿度50%;箱内应有降温及保暖设备,每2~4小时测体温及箱温1次,以便随时调整。

E.蓝色荧光管照射强度比白色荧光管衰减快,20W比40W衰减更快,使用2000h减弱45%,因此每次照射后应做记录,超过2000h应更换新管,以免影响疗效。也可用蓝光辐照计测功率<200µW/cm2 时必须换管。

F.光疗的作用部位在皮肤的浅层组织,光疗可降低皮肤黄疸的可见度,不代表血胆红素相应下降程度,需每12~24小时监测血胆红素1次。

G.光疗哭闹不安者,可给予苯巴比妥,防止皮肤擦伤。

④光疗副作用:目前认为光疗相当安全,虽有副作用,但一般并无危险。

A.核黄素缺乏与溶血:光疗超过24h,可以造成机体内核黄素缺乏。核黄素吸收高峰在450nm,这正是蓝光对胆红素起作用的最大光谱。因此胆红素与核黄素同时分解,造成核黄素缺乏。由于核黄素水平降低,影响了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FAD)的合成,导致红细胞谷胱甘肽还原酶(GR)活性降低(GR是以FAD为辅酶的黄素蛋白酶),可使溶血加重。已有报道证实,光疗使红细胞GR活性下降,溶血加剧。

应付对策:光疗同时和光疗后短期补充维生素B2(核黄素)可防止继发于红细胞GR活性降低所致的溶血。剂量为光疗时维生素B2(核黄素)5mg,3次/d,口服,直到光疗结束,改为1次/d,连服3天。

B.青铜症:当血清结合胆红素高于68.4µmol/L(4mg/dl)且血清ALT、碱性磷酸酶升高时,光疗后可使皮肤呈青铜色,应停止光疗。当光疗停止后,青铜症可以逐渐消退,但时间较长。

青铜症原因:可能是由于胆汁淤积,照光后阻止了胆管对胆红素光氧化产物的排泄。光疗并不损害肝功能,青铜症在光疗前就有肝功能障碍。

C.贫血:母婴血型不合溶血症照光后可能继续有贫血现象,是因抗体的继续存在。亦有报道,光疗可使G-6-PD缺陷患儿贫血加重,这可能是光疗时核黄素被氧化,使红细胞内核黄素水平降低,从而使辅酶Ⅱ的产生受抑制,导致G-6-PD及谷胱甘肽还原酶活性减低加重溶血。

D.腹泻:亦为常见,大便稀薄呈绿色,每天4~5次,稀便可使体液减少,应注意适量补充水分。最早于光疗3~4h即可出现;但光疗结束后不久即停止,其主要原因是光疗分解产物经肠道排出时刺激肠壁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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