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永

鲍永,〔一〕字君长,上党人也。少有志操,治欧阳尚书,〔二〕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三〕初学记卷一七

鲍永为郡功曹,时有称侍中止传舍者,太守赵兴欲出谒。永以不宜出,当车拔佩刀,兴因还。后数日,诏书下捕之,果矫称使者,由是知名。〔四〕御览卷二六四

鲍永,字君长,拜仆射,行将军事,〔五〕将兵安集河东。永好文德,虽行将军,常衣皂襜褕,〔六〕路称鲍尚书兵马。〔七〕初学记卷一一

时永得置偏裨将五人。〔八〕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光武即位,遣谏议大夫储大伯持节征永诣行在所。永疑不从,乃收系大伯,封大伯所持节于晋阳传舍壁中,〔九〕遣信人驰至长安。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永传李贤注

永遣升及舒等谋使营尉李匡先反涅城,〔一0〕开门内兵,杀其县长冯晏,立故谒者祝回为涅长。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昔更始以鲍永行大将军,更始没,永与冯钦共罢兵,幅巾以居,降于上。书钞卷一二七

上谓鲍永曰:“我攻怀三日兵不下,关东畏卿,且将故人往。”即拜永谏大夫。至怀,谓太守曰:“足下所以坚不下者,未知孰是也。今圣主即位,天下以定,不降何待?”即开城降。永说下怀,〔一一〕上大喜,与永对食。御览卷四六七

赐洛阳上商里宅。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永传李贤注

鲍永,字君长,为鲁郡太守。时彭丰等不肯降。后孔子阙里无故荆棘自辟,从讲室扫除至孔里。永异之,召郡府丞谓曰:“方今阨急而阙里无故自涤,意岂夫子欲令太守大行飨,〔一二〕诛无状也?”〔一三〕乃修学校礼,请丰等会,手格杀之。御览卷一五七

鲍永为司隶校尉,〔一四〕时赵王良从上送中郎将来歙丧还,〔一五〕入夏城门中,〔一六〕与五官将军相逢,〔一七〕道迫,良怒,召门候岑尊,叩头马前。永劾奏良曰:“今月二十七日,〔一八〕车驾临故中郎将来歙丧还,车驾过,须臾赵王良从后到,与右中郎将张邯相逢城门中,道迫狭,叱邯旋车,又召门候岑尊诘责,使前走数十步。按良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一九〕而肆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二0〕无藩臣之礼,大不敬也。”御览卷二五0

鲍永为司隶校尉,矜严公正,平陵鲍恢为从事,〔二一〕恢亦抗直不避强御。〔二二〕诏曰:“贵戚且敛手,〔二三〕以避二鲍。”〔二四〕御览卷二六五

鲍永,字君长,为司隶校尉,行县到京兆灞陵,过更始冢,引车入陌,欲下,从事谏止之。永曰:“亲北面事人,何忍车过其墓。〔二五〕虽以获罪,司隶不辞也。”〔二六〕遂下车,哭尽哀。西至右扶风,〔二七〕椎牛上苟谏冢。〔二八〕上闻之,〔二九〕问公卿曰:“奉使如此,何如?” 时太中大夫张堪对曰:“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礼义之主也。〔三0〕仁不遗旧,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悦。御览卷四二0

诏书迎下永曰:〔三一〕“君晨夜冒犯霜露,精神亦已劳矣。以君帷幄近臣,其以永为兖州牧。”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永传李贤注

〔一〕 “鲍永”,范晔后汉书卷二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治欧阳尚书”,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类聚卷九四引有此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作“习欧阳尚书”。

〔三〕 “而永即去之”,此条六帖卷二0、御览卷四一二、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二亦引,字句稍略。

〔四〕 “由是知名”,此条书钞卷七七亦引,字句简略。

〔五〕 “拜仆射,行将军事”,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更始二年征,再迁尚书仆射,行大将军事,持节将兵,安集河东、并州、朔部,得自置偏裨,辄行军法。”

〔六〕 “常衣皂襜褕”,此句原作 “常皂襜”,御览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常衣皂襜褕”,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校改。

〔七〕 “马”,原无此字,御览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有此字,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增补。

〔八〕 “时永得置偏裨将五人”,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永既素重衍,为且受使得自置偏裨,乃以衍为立汉将军。”其下李贤引此句作注。当时鲍永行大将军事,得自置偏裨将。

〔九〕 “封大伯所持节于晋阳传舍壁中”,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仅引此下二句,其上 “光武即位”云云四句,系据范书鲍永传增补,以使文义完足。

〔一0〕“永遣升及舒等谋使营尉李匡先反涅城”,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刘延攻天井关,与田邑连战十余合,延不得进。 ……后邑闻更始败,乃遣使诣洛阳献璧马,即拜为上党太守。因遣使者招永、衍,永、衍等疑不肯降。……或讹言更始随赤眉在北,永、衍信之,故屯兵界休,方移书上党,云皇帝在雍,以惑百姓。永遣弟升及子婿张舒诱降涅城。”其下李贤引“永遣升及舒等”云云作注。李贤注原无“永遣”二字,今据范书增补,以使文义完足。姚本增“鲍永遣”三字,聚珍本增“永遣”二字。

〔一一〕“永说下怀”,此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通鉴卷四0载:建武二年,“鲍永、冯衍审知更始已亡,乃发丧,出储大伯等,封土印绶,悉罢兵,幅巾诣河内”。通鉴考异云:“鲍永传称‘永等降于河内,时攻怀未拔,帝谓永曰:“我攻怀三日而城不下,关东畏服卿,可且将故人自往城下譬之。”即拜永谏议大夫。至怀,乃说更始河内太守,于是开城而降’。按光武未都洛阳以前屡幸怀,又祠高祖于怀宫,并无更始河内太守据怀事。本纪亦无攻怀一节。按田邑书称‘主亡一岁,莫知所定’。则永、衍之降必在此年。而帝纪光武此年不曾幸河内,但有幸脩武事。然则永、衍实降于脩武。脩武,亦河内县也。其称降怀等事,当是史误。故皆略之。”

〔一二〕“意”,聚珍本无此字。

〔一三〕“诛无状也”,范晔后汉书鲍永传载永言云:“方今危急而阙里自开,斯岂夫子欲令太守行礼,助吾诛无道邪?”“也”与“邪”通。

〔一四〕“鲍永为司隶校尉”,建武十一年,鲍永为司隶校尉。见范晔后汉书鲍永传。

〔一五〕“赵王良从上送中郎将来歙丧还”,范晔后汉书来歙传载,建武十一年,来歙击公孙述,遇刺身亡。光武帝“使太中大夫赠歙中郎将、征羌侯印绶,谥曰节侯,谒者护丧事。丧还洛阳,乘舆缟素临吊送葬。”与此可以互相印证。“赵王良”,光武帝叔父,事详范书本传。

〔一六〕“夏城门”,洛阳伽蓝记序云:洛阳“北面有二门,西头曰大夏门,汉曰夏门,魏晋曰大夏门”。

〔一七〕“五官将军”,后汉书鲍永传王先谦集解引刘攽云:“五官无将军之称,盖‘军’ 字本是‘车’字。”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亦引东观汉记此文,已改“军”作“车”。

〔一八〕“今月二十七日”,据通鉴卷四二所载,“今月”当指六月。

〔一九〕“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 ,此句上聚珍本有“宜”字。“门”字下原有“使”字,从文义看,应为衍文,聚珍本无此字,今据删。

〔二0〕“奔”,此字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二一〕“平陵鲍恢为从事”,此句聚珍本作“以平陵鲍恢为都官从事”。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永为司隶校尉,“乃辟扶风鲍恢为都官从事”。

〔二二〕“恢亦抗直不避强御”,原无“不避强御”四字。此句聚珍本作“并伉直不避强御 ”,书钞卷三七引作“并抗直不避强御”,今据增补“ 不避强御”四字。

〔二三〕“贵戚且敛手”,“且”字下聚珍本有“当”字。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贵戚且宜敛手。”

〔二四〕“以避二鲍”,此句下聚珍本有“其见惮如此”一句,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

〔二五〕“何忍车”,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六〕“辞”,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聚珍本作“避”,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初学记卷一七引作“辟”。按“避”、“辟”二字古通。

〔二七〕“西”,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聚珍本作“而”,御览卷四一八引同。

〔二八〕“椎”,原误作“推”,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误。聚珍本作“椎”,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今据改正。“苟谏”,鲍永父宣,哀帝时任司隶校尉,为王莽所杀。永为郡功曹,王莽欲灭宣子孙,都尉路平承风望旨,欲加害于永。苟谏为太守,以永为吏,常置府中,加以保护。苟谏卒,永送谏丧至扶风。事详范书鲍永传。

〔二九〕“闻之”,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八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三0〕“主”,原误作“至”。聚珍本作“主”,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亦作“主”,今据改正。

〔三一〕“诏书迎下永曰”,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后大司徒韩歆坐事,永固请之不得,以此忤帝意,出为东海相。坐度田不实,被征,诸郡守多下狱。永至成皋,诏书逆拜为兖州牧,便道之官。” 其下李贤引“诏书迎下永曰”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皆有“永以度田不实,被征”二句,系取范书文字增补。

鲍昱

鲍昱为沘阳长,〔一〕县人赵坚杀人系狱,〔二〕其父母诣昱,自言年七十余唯有一子,适新娶,今系狱当死,长无种类,涕泣求哀。昱怜其言,令将妻入狱,解械止宿,遂任身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昱传李贤注

光武二十三年,太尉鲍昱兼卫尉。〔三〕类聚卷四九

鲍昱,字文渊,拜司隶校尉,〔四〕诏昱诣尚书,使封胡降檄。上遣小黄门问昱有所怪不?对曰:“臣闻故事通官不着姓,又当司徒露布,〔五〕怪使司隶而着姓也。”帝报曰:“吾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 御览卷四一八

时司徒辞讼久者至十数年,〔六〕比例轻重,非其事类,错杂难知。昱奏定辞讼七卷,〔七〕决事都目八卷,以齐同法令,息遏人讼也。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昱传李贤注

〔一〕 “鲍昱”,鲍永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九有传,云字文泉,而御览卷四一八引东观汉记云字文渊,书钞卷六一引续汉书云昱字守文。按“文渊”二字是,为避唐高祖李渊讳,“渊”字改作“泉” 。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鲍昱为沘阳长”,此句原无,今据御览卷六四三引增补。“沘阳”,御览引作“泚阳”,聚珍本云 “鲍昱,字文渊,泚阳长”,亦作“泚阳”。按“泚阳 ”乃“沘阳”之讹。东汉县无泚阳,而有沘阳,或作“ 比阳”,属南阳郡,因地处比水之阳,故名,故治所在今河南泌阳县。范书鲍昱传云昱“为沘阳长”,字尚不误。

〔二〕 “县人”,原作“沘阳人” ,今从御览卷六四三引改。聚珍本作“邑人”。

〔三〕 “太尉鲍昱兼卫尉”,此条御览卷二三0引同。按范晔后汉书、袁宏后汉纪皆不载昱为太尉和卫卫尉,疑此文有误。

〔四〕 “拜司隶校尉”,光武帝中元元年,鲍昱拜司隶校尉。见范晔后汉书鲍昱传。

〔五〕 “故事通官不着姓,又当司徒露布”,范晔后汉书鲍昱传李贤注引汉官仪云:“群臣上书,公卿校尉诸将不言姓。凡制书皆玺封,尚书令重封。唯赦赎令司徒印,露布州郡。”

〔六〕 “时司徒辞讼久者至十数年 ”,“时”字玉海卷六五引作“

建初中”。明帝永平十七年,鲍昱为司 徒。见范晔后汉书鲍昱传。

〔七〕 “辞讼七卷”,玉海卷六五引作“辞讼比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