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终于想出来啦!我仅仅用了熟练的猎人剥去一张兔皮的一半时间,把张皮子从熊身上割了下来,随后拿来往自己身上一裹,我的头颅恰巧正好,也套进在它的脑壳里面。我刚刚穿着舒齐,群熊已经把我围得水泄不通。我裹在那幅熊皮里,感到一阵冷一阵热。我的神计妙算简直精彩极了。它们一个挨着一个,把我通身上下嗅过一阵,然后深信不疑,认为我就是它们的熊兄弟了。我唯一的缺陷,就是无法跟它们一样大小,然而从它们当中那些年幼的看来,个儿也不比我大多少!它们嗅过了我,又嗅过了它们同伙的那具尸骸,我们彼此就好像成为莫逆之交了。我呢,连它们的举手投足,都模仿得惟妙惟肖,只是它们在咆哮、吼叫以及格斗方面,则是我的老师了。尽管我的相貌跟熊毫无二致,但是我毕竟还是个人嘛!我便开始考虑起来,既然我与这些动物建立了不分彼此的情谊,这个绝好的有利条件我就得充分使用。

昔时,我曾听得一位老军医讲过,如果棺倒巧有一处受伤,立刻就会死于非命。据此我决定来尝试一下。我重新把刀握在手里,对准我身旁最大的那头白熊,冷不防地在它肩旁的颈项里就是一刀。总之,这是一个胆大妄为的举动,然而我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很清楚:如果这野兽硬着头皮挺过了这一刀,我就要被它撕得粉碎。但是,我的尝试终究大功告成;那头熊倒毙在我的脚边,一动也不动。现在可该我大显身手了,要把其他的白熊,依样画葫芦,一一捅死,这在我还不是易如反掌!因为,尽管它们见到自己的弟兄前俯后仰他跌倒在地,却丝毫也没有反感。

它们绝不考虑同伙们跌倒的原因和后果,这对它们和我来说,都成为一件幸福的事情。眼看它们统统倒毙在我的面前,我无形之中感到,自己竟变成了力杀千熊的西姆森了。

事情草草结束后,我便回到船上,把船员三分之一的人数,全都邀来助我一臂之力,他们先剥去了熊皮,然后把熊腿搬到船上。没有几个小时,一切都已舒齐,那艘船却已是装得满满的。剩下的那些下脚,就统统抛在海里,尽管如此,我却依旧相信,它们经过海水一泡,味道跟火腿一样,鲜美无比。

上一页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