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媒体艺术(new media art)越来越成为艺术界谈论的话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类展览上、越来越多地被所谓的前卫艺术家所实践时,我们不仅要问:究竟什么是新媒体艺术?它给我们带来了和即将带来什么?

其实新媒体艺术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也并不是无本之木,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受杜尚影响颇深的观念艺术(concept art)、早期未来主义宣言 (futurism menifesto)、达达式行为(da—da)以及由稍后出现的偶发艺术(happenning arI)脱胎转变而成的70年代表演艺术就已经带上了今天我们称之为新媒体艺术的种种特征。实际上,在50~60年代的前卫艺术实验中也已出现结合机械技术的动力艺术(kinetic  art)和最早的电子艺术作品。那么从这些新媒体艺术的源头艺术来看,他们都有这样一些特征:沟通与合作、强调艺术发生过程、重视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互动。在这些相对新的艺术形式中,艺术家们开始探索新的行为模式和新的媒材,以此来发掘创造新的思维和人类经验甚至是新的世界的可能性,让观众参与到一件艺术品中成为艺术家们的兴趣所在。艺术品本身的定义也不再决定于它的形式,而更多的在于它的形成过程,也就是概念。整个20世纪对于新科学的隐喻与模式的着迷,尤其是世纪初的量子物理和世纪末的神经科学与生物学更是大大激发了艺术家的想象力。

但是由于新媒体艺术空前地结合了物理学、生物学、电子计算机科学等各个领域的科学知识,将之用于艺术创造中,使得新媒体艺术作品也传递出空前庞杂的信息量,让观众在目不暇接的同时也不能完全领会和了解它,在某种程度上给观众带来误解:这到底是艺术还是科技?在国内观众普遍缺乏视觉修养和科技知识的现状下,要求大众理解现代艺术就已经勉为其难了,对于新媒体艺术,大多数人还是处于“外行看热闹”的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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