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从他们的出生开始,他们就经历着比常人更多的艰难和痛苦。这些孩子长大后他们的性格往往自卑、内向,有些甚至人格扭曲。如何教育好残疾儿童,使他们今后融入社会、幸福生活,摆在了残疾学生家庭和特校教师的面前。对特殊儿童的教育是家长和专业教育人员的共同任务。其中,家庭是残疾儿童最早置身的环境,家长是残疾儿童最初的教师,特殊教育必须从家庭开始,为残疾儿童搭桥的第一人只能是家长,家庭教育在塑造残疾儿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残疾儿童家长容易步入的家庭教育误区

残疾儿童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缺陷对绝大多数家长而言无疑是个很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会对家长造成精神上、物质上的巨大负担。大量的金钱支出、长期的精神疲倦和体力透支,让家长无所适从,对残疾儿童的教育缺乏科学的观念、计划和方法。

(一)教育观念上的误区

很多残疾儿童家长把孩子遇到的所有困难都归因于残疾,从而过分地强调孩子对自己的依附,难以去认识孩子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更难以给予孩子应有的地位。

在教育观上,大多数残疾儿童家长有以下几种错误观念:一是教育无用论。家长们过分夸大孩子的缺陷,认为即使对孩子进行教育也是于事无补,孩子的现状也不可能得到改变。二是将学校教育等同于全部教育。家长们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任务,并以此来推卸自己教育特殊子女的责任。正是基于此种观念,很多家长在残疾婴幼儿时期,要么只顾及他们的医疗问题,要么消极地等待他们长到入学年龄,将肩上的担子卸给学校。这样不仅忽视了教育残疾儿童是教师和家长共同的责任,而且还耽误了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三是将自己在教育中的作用仅定位于抚养者。很多家长认为自己的任务就是负责孩子的衣食住行,为孩子接受教育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即可。

在人才观上,残疾儿童在学习上不但学得慢而且忘得快,有时候不论家长如何耐心用心教,孩子也不见起色。因此很多残疾儿童的家长在经历多次的否定后?认为孩子不可能成才。

在亲子观上,家长因孩子的残疾问题容易产生强烈的失落感,在此失落感下,家长会产生一些错误的亲子观,如认为孩子只是自己的附庸,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害怕别人知道家有特殊儿童,于是让孩子呆在家里,不与外界接触,更难以带他们出去感知丰富多彩的世界;或认为孩子是厄运之始,将自己所有不顺之事都归因于孩子的残疾,认为孩子应该为此负责;或认为自己有愧于孩子,因为觉得是自己给孩子带来了苦难而常常陷于自责当中。

(二)教育态度上的误区

对残疾儿童的态度。首先,家长耐心不够。他们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往往表现出急躁的情绪,不能很好地体谅孩子的真实困难,导致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不耐烦。其次,家长信心不足。他们认为孩子将来很难有出息,导致他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时常动摇正确的教育信念。甚至有的家长认为家有残疾儿童无脸见人,导致孩子也觉得自已是社会的包袱。再次,家长爱心错位。家长对残疾孩子的爱心因强烈的内疚、负罪感而偏轨,不能理智地关爱特殊孩子,而是溺爱、百般迁就,甚至是放任。

对学校的态度。现今残疾儿童家长对学校普遍存在着两种参与态度。一是盲目尊崇学校、教师权威。家长视教师为权威,认为自己缺乏教育能力,配合不了老师的工作,所以还不如让有专业知识的教师在学校教育子女,而自己只承担抚养的责任。二是对学校教育不满,与学校及教师的冲突激化。家长与教师在共同面对残疾儿童的服务问题时,由于彼此在教育、经验背景、责任及价值观上的不同,极可能在对孩子的服务观点和相互对待的态度上会有冲突出现。

二、正视现实,理性定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一)正视残疾事实,理性目标定位。

据了解,目前全国约有0~14周岁的残疾儿童178万,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千分之六的速度递增。无论是先天残疾还是后天因病或事故致残,一旦孩子残疾,都会使父母在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打击,使他们深为失望和内疚。因此,对残疾儿童家庭教育的第一步应该是对父母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家庭成员坦然接受孩子残疾的现实,为其未来进行理性定位。同时,无论是去特殊学校就读还是跟班就读,都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有准对地为孩子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文化知识、思想教育、生活技能、康复矫正等,选择适合的课程和多层次的教育内容,选配多样化的教育方法,进行多种形式的评价,促使孩子在适宜的环境中求得最佳的发展。

(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残疾是人类社会中的客观存在,随着特殊教育由慈善型向权益型发展,家长要尊重孩子的基本权益,让他们具有独立人格,不要因为孩子的缺陷而将他们限制于封闭的家庭环境之内,不要过度保护孩子,一起协助孩子走出自我封闭的圈子,走向社会,让他们享有与同龄人相同的一切基本权益。

1、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残疾儿童有与健全儿童平等的教育权,特殊儿童虽然有缺陷但也有他们的潜能,通过教育也能促进其潜能的发展。尽管家长的素质良莠不齐,但对自己孩子的了解,他们有着绝对的发言权。同时他们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是教师所无法替代的。

2、树立正确的人才观。

家长对孩子的未来既有设想,又不要有幻想,应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以及残疾儿童自身存在的潜力来适当地调整自己的观念,把孩子培养成残而不废的人。

3、树立正确的亲子观。

残疾儿童的独特的教育需求,对家长而言构成了特别的冲击与挑战。在这种重大冲击下,与其说家长对残疾儿童是漠不关心,还不如说他们是力不从心。在教养过程中经历的多次挫折会使家长的教养方式负面发展,而这种负面的教养方式又会给特殊儿童带来消极影响。家长应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减轻恐惧感、自卑感和内疚感,纠正由此引发的一些不当的亲子观。

三、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促进残疾儿童成长成才

(一)进行家庭辅导

家长由于直接而深刻地了解自己子女的状况,无疑是居家教师的最佳人选,是学校教育的必要而有效的补充。残疾儿童要想在学校接受教育及在社会上独立地生存,适应能力是个基础条件。虽然适应能力的范围很广,不过对残疾儿童而言,其重心仍是以生活自理为主。在生活自理方面的能力如饮食、衣着、入厕、个人卫生等一般都在家庭生活中反映出来,也比较适合以家庭为本位进行训练。残疾儿童家长要从孩子的实际需要出发,不要过于低估孩子的能力,要放手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孩子在尝试错误中获得新的生活技能,将对孩子的支持降到最低。同时训练的方法要尽量活动化,可采取做游戏、唱儿歌、讲故事的方式,让孩子在愉快的体验中获得生活技能。只有以家庭为本位训练了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孩子才能在学校顺利地接受教育。

(二)提高母亲素养

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母亲的教育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的习惯、态度养成及一生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应为残疾儿童母亲开辟多元培训途径,全面提升母亲素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努力使残障儿童的个性和各方面才能都能在其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尽可能充分的发挥。宁波市妇联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母亲素养工程”,可以作为有效的培训平台,提升残疾儿童母亲的素养,使残疾儿童母亲优先参加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定期反馈,促使她们把所学的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素养。

(三)参与学校教育

家长和教师都有着让残疾孩子受到良好教育的愿望,这就有了合作的基础。家长可通过按时出席家长会,积极参加和协助学校的有关活动,或通过书信、电话或面谈经常跟教师交流有关孩子的情况,向教师提供有关孩子的个性、成长史、孩子在家的表现、孩子对学校和教师的看法、对孩子的期望等信息以供教师参考。家长还可以向教师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行为表现、班级的教学计划和活动安排以及如何克服在教育孩子时遇到的困难等。通过这种双向沟通,使学校教师和家长的目标有连续性和一致性。残疾儿童的课程开发和教学安排,家长也要积极和学校合作,和学校共同制定出最适合自己孩子的课程。

(四)注重心理教育

残疾儿童更敏感,心灵更脆弱,他们渴望别人能尊重自己、保护自己、理解自己,所以家长作为最亲的人,必须倾注更多的关爱。父母应尊重、亲近孩子,多给予平等参加家庭生活的机会和权力。如:一起说话交流、参与家庭事务、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外出社交活动等等。当然,关爱不是溺爱,不能包办代替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即使有一定的困难,也一定要让他亲自去尝试,只有自己动手,才能从中获得成功的喜悦,增强自我成就感。对于残疾孩子,很多家长重视孩子的身体健康大于心理健康,导致孩子身体强壮却性格卑弱。如果心理不得到及时的疏导,孩子就会变得自闭孤僻悲观厌世。所以家长应该适时多鼓励孩子,多跟孩子交流谈心,和他们一起分享成长的快乐与痛苦。家长应为孩子营造快乐、互助、和谐家庭氛围,在孩子面前,家长对待事情要保持不惧艰难、乐观的心态,给孩子树立榜样。在残疾儿童的成长中,身体力行的去做,比一味的说教更能教化孩子、引导孩子健康的成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残疾的孩子是不幸的,而帮助他们战胜不幸,走向幸福的最关键的人就是他们的父母。

(五)参加专门团体

残疾家长是对社会支持系统要求最强烈的一个群体,他们总是希望在社会支持下,他们的孩子能接受最适合的教育。但是全部依靠社会并不能满足对残疾儿童教育的所有需求,家长应依靠自己的力量组成专门团体,并力图将个人问题转化成社会所关切的议题,以便改进现有的服务设施,促使残疾儿童的特殊需求得到适当的满足。在团体中,残疾儿童家长除了代表一股有效的推动力量外,他们彼此间还可以交流经验,互诉心情,获得感情的共鸣,籍以化解家长的心理压力。在共性家长的相互交流中,家长们可以倾诉苦恼,互相提供资讯,以便充分地利用社会上的教育、医疗、就业及福利服务,并有助于特殊教育整体素质的提高,唤醒社会大众对特殊教育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