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提出不同的要求,做到分层培养。

例如,对小班的孩子,可以先教育他们每天要自己完成洗脸、刷牙、穿衣服等小事。对中班和大班的孩子,教师可以提出高一点的要求,例如,让他们在长辈或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做事,能辨别生活中对与错,学会用自己的行动去关爱他人等。同时,尽量多举行集体活动,使孩子在活动中互相交流、互相合作,形成一个和谐的有利于成长的集体。

家园合作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

父母是孩子最早的老师,家庭教育是孩子接受的最早的教育,而且所受教育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母爱教育、父爱教育、亲情教育等内容。入园以前,孩子与家长相处的时间较长,很多观念、思维方式受家长影响较多。入园后,孩子与老师生活的时间增多,接受教师教育的时间、内容增加。这种量的变化,不是学校教育取代家庭教育,而是家庭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延伸。因此,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需要增强学校与家长的密切配合。一是要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明白只有“自立才能自强?的道理,不要对孩子的锻炼行为过多地干涉,不要打击孩子的积极性,而应该放开手脚,多给孩子锻炼的机会。二是要加强家园的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孩子在家和在园里的表现,以便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要循序渐进

老师要鼓励孩子从简单的小事做起。幼儿的好奇心很强,看见大人在做事会要求试做。教师要做好榜样示范,并且要给他们机会,从最简单的吃饭、穿衣、喝水等基本的生活技能开始,让他们体验到成功的乐趣。这样,孩子们才会乐于去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久而久之,自理能力会随之提高。

教师还应多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幼儿的能力有限,允许孩子失误,给孩子时间,让他们自己慢慢练习。有时做的事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教师要有耐心,不能以严格的标准去评价他们,而应该给予表扬和鼓励,给他们信心,让他们在多次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掌握方法。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能激发孩子的参与兴趣,促进孩子动手动脑

可以根据主题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例如,开展生活技能竞赛活动,如“小能人比武会”“我有一双小巧手”等,让幼儿在活动中丰富自己;开展文明班级评比活动,组织各班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评比方案定期评出文明班级;开展文明孩子评比活动,激活孩子的竞争意识,促进幼儿在评比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开展社会实践竞赛活动,如“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劳动最光荣”“今天我当值日生”“做爸妈的好帮手”等,让孩子把自己在园里学到的生活知识应用于实践,以强化生活自理能力。

综上所述,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幼儿以后的生活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只要家园同心,科学引导,孩子的自理能力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