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规定幼儿园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等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详解20年来首次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幼儿园一旦发现针对幼儿的家庭暴力有责任报警,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教育部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于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首次加入“幼儿园安全”内容

对比两份《规程》,记者发现,旧版《规程》一共分为十章,而新《规程》增加为十一章,增加的章节是第三章“幼儿园的安全”,这是教育部首次将幼儿园安全作为单独重点强调的部分加入。

新《规程》对各方面安全问题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幼儿园应投保消防责任险,应建立如门卫、消防、交通、食品、药物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其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另外,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的日子,新《规程》紧跟法律的步伐,及时向全国幼儿园传递了新理念。新《规程》规定,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在“幼儿园的教育”一章中,新《规程》取消了旧《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这意味着普通话将不再是唯一的教学语言,这一改变有利于地方语言的发扬与传承。

此外,新《规程》还特别添加说明,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但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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