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奖励一直是幼儿园教育中幼儿教师最常用的鼓励方法和教育手段之一。科学的奖励能够让幼儿感受到成功,体验到成就感,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对他们良好行为的养成起到强化和维持作用。但是,在以往的教育、教学中,许多幼儿教师往往错误的理解物质奖励的目的、功能,盲目的对幼儿使用物质奖励,因而,常常取得事与愿违的效果。因此,探讨如何正确的对幼儿运用物质奖励,对于提高幼儿教育效率,激励幼儿良好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物质奖励及其对个体行为的积极作用

物质奖励是指提供金钱、奖章、礼品等的一种有形的奖励。行为主义者认为外在环境对行为的塑造起决定性的作用,奖励对幼儿行为有强化的作用。20世纪20年代末,斯金纳使用“斯金纳箱”进行动物学习实验的研究,发现行为结果会影响行为再次发生的频率。斯金纳认为,强化是增加某个反应概率的手段,强化在塑造行为和保持行为中是不可缺少的。同一时代的桑代克(EdwardLeeThorndike)提出了一种解释操作性条件反射作用的机制——效果律。如果行为得到奖励“结果”将被增强,导致该行为在之后更可能出现;反之。若受到惩罚,则被削弱,在随后出现的可能性减小。依据效果律,奖励是操作性条件作用的关键。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者Kelle同样预测,如果奖励与活动持续匹配,将会使活动本身成为次级强化物并增强奖励的效果。

二、物质奖励对个体行为的消极作用

DeCharms 最早认为外在奖励可能会对内部动机有消极作用。DeCharms提出当外部奖励作为刺激物激发一个存在内部动机的活动时,人将感到控制点或对个人因果的知识或感觉转移到外部资源,导致他感知自己成为外部奖励的棋子。个人行为的动机由内部兴趣驱动转换为由外部奖励驱动。相似的,Feslinger认为外部奖励影响个体关于工作原因的概念和工作态度。从认知失调理论预测,外部奖励会减少内部动机。关于奖励是否可以促进目标行为的发生这一问题可以分开考虑,对原本没有兴趣的活动,无疑行为主义的观点是可验证的,奖励对目标行为的塑造和维持具有重要作用,但对于一个原本有兴趣或者说原本具有内部动机的活动,出现外部奖励刺激之后,其内部动机可能受到了损害,表现为当奖励停止后目标行为减少,内部动机甚至回落到比原有水平更差。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物质奖励对个体行为的影响是存在争议的,那么,在幼儿教育中我们该怎样对幼儿进行物质奖励呢?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和一线幼儿教师应该深思的问题,下面本文提供一些教育建议供广大幼儿教师参考,希望能对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有所指导作用。

1、明确物质奖励的最终目的。

在幼儿园中,常用的物质奖励是小红花、小粘贴、小奖章等,其作用在于进一步强化幼儿的良好表现,使其继续保持积极地行为,同时,也为全班小朋友树立学习的典范和模范的对象及内容。然而,在以往的幼儿园教育中,许多幼儿教师可能会出现为了奖励而奖励的现象,盲目的施以物质奖励,这样是不会起到积极地效果的。奖励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激发幼儿的内部动机,让幼儿们自发的表现积极行为。我们教师如果只知道一味地对幼儿的良好的行为进行奖励,这样会使得幼儿把奖励看成是自己的目标,把奖励看成是自己良好表现的最终目的,让他们只关心自己目前获得的奖励和与其他小朋友的攀比、炫耀。作为幼儿教师,我们应该仔细观察每一个幼儿,了解幼儿某些行为背后的内在动机,激励他们的

内部动机才能使得我们教师实现对于幼儿最好的引导,外部刺激只是暂时地激起幼儿的良好表现。只有激发幼儿内在的乐趣、热情才是让幼儿持续良好发展的最好保障,一味机械的奖励只会使得我们幼儿教师没有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因而,作为教师,特别是幼儿园的教师,要特别注意正确使用奖励的方法而不滥用奖励,了解对每个幼儿起到作用的强化物,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做到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

2、要合理实施物质奖励。

在使用物质奖励时要求幼儿教师要做到机智、灵活,而不能绝对、刻板。教师要针对幼儿积极行为背后的动机、态度等进行认真分析之后,再进行奖励,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物质奖励的积极效果。然而,有些幼儿教师仅仅把物质奖励看成了一种活动形式或者表现手段是非常片面的,如有的幼儿教师只看到幼儿做出积极行为时就给以奖励,对于没有做出及行为的幼儿就给以忽略,完全没有考虑每一个幼儿行为背后的原因,是不是有进步,是不是比上一次做得更好等等,因此,幼儿教师在使用这种奖励方式时要合理、全面,掌握其尺度。除此之外,幼儿教师在对幼儿施以物质奖励时,要明确讲理的具体原因,如有的教师会在幼儿出现积极行为时给以物质奖励,但没有告诉幼儿们奖励他们的原因,这就会造成幼儿不知道因为什么而得到奖励,不仅对塑造和维持其良好行为没有促进作用而且也会使幼儿从此养成一个物质、功利的心理和思想状态,把维持积极行为看成了一件能够得到奖励和赞美的事情。因此,在教育教学中,幼儿教师们在运用物质奖励时要有针对性、要具体,使幼儿们知道自己得到奖励的具体原因,最好能引起全班幼儿的共鸣,使物质奖励真正的起到激励作用。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伴随进行。

好的精神奖励可以触动幼儿的灵魂,甚至改变幼儿的一生。对于幼儿而言,精神需要的满足要比物质需要的满足能产生更持久的动力。过多地实施物质奖励,容易弱化幼儿的括动兴趣,还会导致幼儿形成功利的学习观,因此,幼儿教师在进行幼儿教育中,要根据幼儿的年龄、性别、需要及家庭条件等,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避免过多地物质奖励产生的奖励依赖和弱化动机的负效应。对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应该频繁、过度地实施物质奖励,更不能误导幼儿一味地追逐物质的奖赏,而要将奖励类型逐渐地过渡到以精神奖励为主的阶段。比如当幼儿表现出良好行为时,幼儿教师可以先在全班幼儿面前对该幼儿进行口头表扬,并且告知幼儿,一会爸爸妈妈来接你的时候,会把你今天的积极表现告诉她们,然后在逐步减少奖励的次数,使幼儿更关注自己的良好行为和表现。又如,引导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持积极行为,会使幼儿认识到自己的能力,体验到对环境的控制。当完成活动的自豪感成为一种奖励时,幼儿就会受内部动机的激发继续产生这种新的行为。这样,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教师就可以逐渐的除去物质奖励,而逐渐以精神奖励强化和维持幼儿的新的行为。

奖励既能塑造行为也能摧毁行为,幼儿教师在幼儿教育中要把握物质奖励的“度”,合理实施奖励策略,发展幼儿的积极品质,让幼儿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