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中的纪律

在蒙台梭利的教学中,有一个十分明确的主导教育思想──尊重孩子。她认为:儿童具有人类所未知的能力,能够把人们引向光辉灿烂的未来。如果我们想建立一个崭新的世界,那就应当把发展这些隐藏的潜能视为教育目标,儿童是人类的创造者,社会必须重视儿童,承认儿童的权利,满足儿童的需求。

教师的任务不是口授言传,而是为儿童准备与安排一系列特定的环境,从中激发儿童开展文化的动机。

在蒙台梭利开展之初,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培养孩子们有良好的学习纪律。在蒙氏的活动室里,孩子们是自由的,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内容,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但,这并不表示孩子们是自由散漫的。蒙台梭利认为:“纪律须来自自由”。

这与我们在以往教学模式中所谈到的纪律是不一样的。过去,我们认为所谓的让孩子遵守纪律就是培养一套军事化的常规:教师请小朋友坐的时候,大家都坐好,没有声音,手脚放好,似乎这就算是有纪律;教师请小朋友睡觉的时候,强制性的不许发出声音,这也算是有纪律;甚至,老师规定不许小朋友怎么做,而小朋友只要听从了,都可以称之为守纪律。可在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论中,这种孩子只是个彻底丧失本性的人,不是有纪律的。

当一个人拥有自主的能力,能够调整自己的行为,遵守生活上某些必须的规则时,我们说他是个受过纪律训练的人。在蒙氏活动室里,我们老师应该让孩子学习怎样活动而不是静静坐着。由于习惯和练习,他能很轻易而正确地表达在社会或社交生活上必须具备的言行举止。在幼儿园,我们所培养孩子具有这些特点是让他能有一种好的习惯,不只适用于学校环境,更要延伸到社会生活。

另外,“秩序性”也是纪律表现的一个方面。

秩序,即是有条理、不紊乱的状况及环境。蒙台梭利教育思想的各个方面都体现着秩序性。具体表现为:

1.教育材料的秩序性。

2.教学法的秩序性。

3.室内活动材料的摆放。

它可以补充常规教育中的不足,有着别的教育模式不能取代的优势。

蒙台梭利教育中虽然十分重视“纪律”,同时更重视“自由”,她的教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法。她提出:“协助孩子获得自由,避免限制孩子自发性的活动。”但是蒙台梭利的自由性,并不是对孩子的放纵,而是对孩子的教育;并不是取消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是强调以幼儿为主体的教育。儿童在教育环境中的“自由”,可以由以下教育活动的内涵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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