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重在防范。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包含各类幼儿园,下同)必须明确和掌握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的处置要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一是明确各级职责。

1.学校:是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事件的等级、性质,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做好防范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教育局: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到现场。按规定向市政府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总结经验教训,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是明确处置原则。

1.首遇负责原则。最先发现或接到信息的教职工必须负责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应急信息员,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与防护措施。

2.领导到场原则。接报后,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3.“三即时”原则。一是即时报告,就是要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教育局要在事发半小时内报告市政府;二是即时救援,就是要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拨打救援电话;三是即时防护,就是要第一时间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封锁和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伤害。

三是明确报告范围。

凡校园内发生以下情况的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1.有人员重伤或死亡的;

2.出现多人受伤的,原则为三人以上;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原则为十人以上;

3.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4.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易引发社会或师生不稳定的。

一、交通(校车)安全事故

(一)现场

首遇教职工(随车照管人员):

1.立即拨打120、122电话,并通知学校领导,特别说明受伤人数及伤情状况,请求紧急救助。

2.积极协调和求助现场周围群众,将伤者就近转移到安全区域。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肇事人逃逸的要尽量多地掌握肇事方特征信息,寻找证人。

(二)学校

1.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说明时间、地点以及初步掌握的伤者人数、伤情状况。

2.调派人员车辆赶往事发地,开展疏散警戒、现场控制、救护抢险、收集信息等工作。

3.安排应急车辆接送未受伤人员。

4.现场统计受伤人员情况,通知监护人或亲属,做好安抚工作。

5.学校领导要坚守一线,配合医务人员和交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火灾安全事故

1.立即拨打119指挥中心报警。

2.报警的同时,组织教职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迅速打开安全出口,疏通消防通道,稳定被困人员情绪,组织开展科学的自护自救,紧急疏散要有序,防止因惊慌造成踩踏事故。

4.被困人员撤离火场后要立即清查人员,如发现火场有滞留师生,要立即报告现场注意搜救,同时拔打120报告情况,做好救护准备。

5.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6.组织安保人员等做好清场工作,无关人员、车辆、物品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确保从校门口到火灾现场畅通无阻,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7.配合专业消防人员灭火。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火。

三、学生溺水事件

1.学校接报后,相关领导、教职工要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打捞抢救,及时通知溺水学生监护人。

3.通知级部主任、班主任到校,通报情况,了解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调查学校、班级与当事人签订的责任状以及接受的安全教育等情况,统一信息发布。

4.开展好相应的后续工作。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凡在校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教师或学生,都要及时报告到学校领导。

2.立即将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3.立即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及所有留样。

4.对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食堂工作人员要留在学校配合调查,如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要立即报警。

5.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配合药监部门调查检测,查明原因,并按要求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6.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件情况,统一信息发布,稳定师生情绪,并通知学生家长。

7.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达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五、拥挤踩踏事件

1.首遇教职工要立即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并在最短时间内向上报告。学校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不得缓报、瞒报或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2.发现有倒地受伤人员,要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救援。

3.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一般轻伤者由教师护送就医,重伤者由120救护。)

4.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调查事发当时情况,留有书面调查材料。

6.及时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向师生和亲属如实通报有关情况,对社会谣传及时澄清,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做好舆情应对。

7.安抚学生,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建筑物倒塌事故

1.事发现场的教师、学生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在场教职工为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疏散和解救受困受伤人员,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求助。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3.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组织现场基本施救,先将重伤人员送往临近医院。

4.设置警戒区域,严禁师生靠近,维持秩序,防次生伤害,保障救护通道。

5.阻止学生参入有危险的救援。

6.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做好善后工作。

七、暴恐袭击事件

1.学校应设置报警装置,覆盖全校区。遇有校外爆恐袭击行为,立即拉响警报,同时拔打110报警电话。

2.保安人员使用防暴器材防护驱离,迟滞犯罪分子窜入速度,等候增援。

3.学校领导要组织教职工立即赶赴现场控制局面,与犯罪分子周旋,争取转机或取用防暴器材,协同保安人员制服或驱离犯罪分子。

4.当班教师听到警报,立即组织保护学生,将学生安排在安全地带,防止慌乱。

5.发生外来侵害及爆炸事故后,立即组织对受伤人员抢救。

6.在伤害及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事态。

7.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或伤害。

八、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

1.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往正规医院救治,必要时拔打120,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2.做好事件调查,取得完整确凿的证言材料。

3.保护现场,封存问题设施。

4.属于学生之间冲突造成的伤害,要把调查取证的情况通知涉事学生家长。

5.因学校管理或设施问题造成的伤害,学校领导及相关教师要到医院探视慰问,做好安抚工作。

6.协调做好受伤学生医疗费用的后期处置工作,属于学校需承担相应责任的,要及时协调校方责任险予以赔付。

九、学生逃课或离校出走事件

1.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的晨午检制度、每节课查点学生制度和学生不到校、离校请假制度,随时掌控学生行踪。

2.发现学生未到课堂,当班教师要立即通过询问班主任和同学、查阅假条等,确认是否属于正常离校。

3.组织人员到逃课学生可能到的校园各个部位寻找。

4.通过调看监控录像、了解老师及同学等,掌握其离校出走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

5.根据掌握的信息,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寻找,必要时报警求助。

十、传染病事件

1.发现疑似传染病的学生,要第一时间隔离,并通知家长到校带学生到医院诊治。

2.确认为传染病的,要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

3.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根据疾控中心的要求,落实消毒、停课等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

5.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持医院康复证明,方可入校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