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战中出现的棋例案例中,兵(卒)参与的例子所占比例更不算小,而且也较为复杂,因此我们对它的打与闲问题更有必要彻底弄通,以便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能够做到得心应手。
兵(卒)在子力价值中属特殊兵种,它未过河不算子力,过河后的价值浮动,不好计算。因其这种特殊的身份,规则对它也和对待帅(将)一样,作了如下“四闲五打”的特殊规定。
四闲规定是:
①兵(卒)本身捉吃对方的棋子,按闲着处理。这也有两种情况:一是走动兵(卒)造成本身捉子或造成本身借外力而捉子;二是走动其它子,造成兵(卒)本身借外力捉子。这两种情况都按闲着处理。
②预计下一步牺牲一兵(卒)换取对方数子,判闲。
③一子换对方数兵(卒)亦判闲。
④捉未过河的或在交换中立即吃掉刚过河的兵(卒),判闲。
五打规定是:
①其它棋子与兵(卒)同时捉子,因属“闲兼捉”,判捉。
②其它棋子借兵(卒)之力捉子,判捉。
③兵(卒)本身照将或联合其它子要杀或一将一杀均判打。
④形成互相长打的局面时,兵(卒)叫吃子判捉。这是99规则与87规则在兵(卒)参与作打问题上的一条不同规定。
⑤兵(卒)作为“相关于”而造成打的时候,不享受优惠待遇,这一条也和对待帅(将)问题一样,一律判打。
局例
这是一个走动兵借炮力步步叫吃对方车的典型例子。请看图及其着法。黑方车炮卒,只要车能出来参战,必胜红方炮兵仕相全,怎奈车被对方兵借外力步步捉住,无法脱身。处于这种情况,兵捉子因特殊规定而判闲,车方步步躲避也属闲着。
裁定:双方都是允许着法,判和。
启示:在实战中,形势不利的一方可以利用规则对兵(卒)的这一特殊规定去谋和,而形势占优方则可防止对方以此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