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幼教改革的深入,“尊重幼儿”“给幼儿自由的发展空间”等观念深入人心。在幼儿美术活动中, 很多教师也改变了传统的“示范—指导”的教学方式, 注重给幼儿主动发展的空间, 鼓励幼儿自由创作。但是, 很多教师感到在“发挥幼儿主体性”与“教师指导”之间难以权衡。教师的这一困惑实际上反映了教育中如何把握“自由”与“控制”的度的问题。

一、“自由”的含义及意义

人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存在物,但对自由的理解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与权威相对立, 认为自由就是不受限制、随心所欲, 它强调个人的爱好、兴趣及选择, 反对权威的约束与控制, 权威的指导越多, 个体享有的自由就越少; 另一种并不反对权威, 认为没有权威就没有个人的自由, 强调个体对规则和规律的把握和遵从。艺术活动中的“自由”是一种理性的自由, 它强调的是个体在一定的规则和规律指导下获得的自由。

儿童画是艺术, 更是儿童心理活动的表现。幼小儿童把绘画作为表现自己的手段, 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现自己, 创造美好而丰富的人生, 而这功能是通过自由实现的。“艺术的理想就是一种快乐的自我表现。它要求具有想象力, 因为艺术就是要通过使我们的行为个性化和富有独创性来创造高层次的自由。”

因此, 在幼儿美术活动中, 一方面教师要为幼儿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 创设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 注重幼儿本人的心理活动和意愿, 尊重幼儿自己对内容和画法的选择, 着眼于幼儿的自我表现和创新; 另一方面教师要通过给幼儿更多的自由, 把幼儿的潜力挖掘出来。这也是艺术教育的真谛所在。而传统的“示范—指导”绘画教学模式正是由于教师的过多指导与干预, 使幼儿习惯于依赖教师的指导与帮助, 从而压抑了幼儿的个性, 束缚了幼儿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违背了艺术教育的宗旨。教师只有真正理解“自由”的含义, 才能理解艺术教育的本质。

二、美术活动需要教师的“控制”

“自由”并不代表不受限制、随心所欲, 人只有在理性、规律和权威的指导下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正如社会规范不是为限制人的发展而存在的, 教育规范的作用在于保障主体活动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 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就是自由发展, 所以教育规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个体更好地享有自由, 获得全面发展。在绘画活动中, 为了让幼儿自由地表现自己,教师要发挥主体作用, 适当“控制”, 精心策划、铺垫和循循善诱。

三、教师应当如何“控制”

教育既是一门艺术, 也是一门技术。教师不恰当的“控制”会压抑幼儿的个性, 束缚幼儿的发展; 适时、适度的“控制”, 才能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因此, 教师在“控制”幼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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