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0〕桓十年左传。“辜”今作“罪”。

〔一一〕“问”疑“闇”。铎按:“问”当作“闻”。古字“闻”与“问”通,论语公冶长篇:“闻一知十。”“闻”本或作“问”;礼记檀弓上篇:“问丧于夫子乎?”“问”本亦作“闻”:俱见经典释文。“闻哉”者,呼而欲人闻之,犹欲人勿忘而言“识之哉”耳。此书“令闻”字多作“问”,(本篇及赞学篇是)写者因以意改之。若作“闇”,则与上文“愚而衰闇之至”相复。

〔一二〕“贵者”二字旧空,据程本补。汉书景十三王传赞云:“亡德而富贵,谓之不幸。”铎按:古谓“死”为“不幸”,故曰“可豫吊”。

且夫利物莫不天之财也〔一〕。天之制此财也,犹国君之有府库也。赋赏夺与,各有众寡,民岂得强取多哉?故人有无德而富贵,是凶民之窃官位盗府库者也,终必觉,觉必诛矣。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二〕?邓通死无簪〔三〕,胜、跪伐其身〔四〕。是故天子不能违天富无功,诸侯不能违帝厚私劝〔五〕。非违帝也,非违天也。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六〕。是故无功庸于民而求盈者,未尝不力颠也〔七〕;有勋德于民而谦损者,未尝不光荣也〔八〕。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九〕,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义而不彰者也〔一0〕。

〔一〕“莫不”犹言“莫非”。周语:‘芮良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

〔二〕汉书朱博传云:“得无不宜?”颜师古注:‘“得无”犹言“无乃”也。’铎按:忠贵篇:“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与此同为左氏旧说。

〔三〕见史记佞幸传。

〔四〕“跪”当作“诡”,公孙诡、羊胜见史记梁孝王世家。王先生云:‘“伐”疑“戕”。’铎按:公孙诡、羊胜事,亦见汉书文三王传。广雅释诂一:“伐,杀也。”义自可通。

〔五〕王先生云:‘“私劝”疑是“私欢”。’铎按:昭九年左传注、汉书王莽传注引“欢”并作“劝”。彼可谓之假借,此则字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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