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提高我校数学教学质量,提高数学教师的教学水平。推动我校本教研工作的良性开展,取得广大学生和社会的认识程度,真正实现我校的办学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数学教研组特修定教研制度如下:

一、 要求授课者认真备课,同时把所授的内容教案详写一份上报教研组,以备检查,存入教研档案。

二、 由于我校教师存在跨班上课现象,考虑到教师缺岗等原因,特将数学教研活动分组进行。

分组如下:

一年级----三年级为一个组,四年级----初中部为一个组,各组在举行听课、评课活动时,组内成员有课有课的教师需将课事先调好课,按时进行听评课,跨组听课我们给予表扬。

三、 各组数学教师,如有不按时参加听评课活动的将由教研组长上报,并由本人说明理由,(请假除外)

注:上课2—5分钟听课不到者,视为迟到,罚款5元,对于不经请假,也不能按时参加的将处以20元的处罚。

四、 听课时,真对授课老师所存在的问题和优点,及时在意见表建议栏中如实填写,议课时由教研组长对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检查,如有空白者,将予以10元的罚款。

五、 评课时每位教师结合听课时所发现的问题(1、授课者教态,2、教学环节、3、学生的参与情况4、课堂纪律5、学生的信息反馈)等进行认真评讲,真正达到共同学习,互相促进的目的,在听评课中如果授课教师在授课时出现问题较大,并带有讲解性的错误时,教研组将对该同志的授课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再一次讲课。

六、 每学期教研组内组织本组成员进行课题研究一次并有书面记录研究情况,形成论文在校内交流。

七、 教研组内教研组长不能负起责任的将据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直至免去职务的处理。

八、 以上各罚款,由学校直接扣除。

本制度从公布后实行,未尽事项将参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