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确定胎死腹中以后,医师就会进行适当的处理,通常会进行引产。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可以经由阴道自然生产,并不需要开刀。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通常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

胎死腹中的引产过程和自然产生差不多,但是因为胎儿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会比足月生产小,恢复也会较快。所以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避孕3-6个月,就可以考虑再度怀孕。但是如果有异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压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经过一番调养以后,再考虑怀孕。

有些胎死腹中的发生,属于偶发事件。但是也有部分则是有明确的病因,举例来说,有些孕妇患有明显型的糖尿病,如果没有经过适当的治疗就再度怀孕,则再发生胎死腹中的概率仍然相当高,例如胎盘早期剥离或是妊娠糖尿病,虽然无法预防其发生,但是经过小心的产检以及及早处理,可以降低危险性。有一些胎死腹中的发生,则属于意外的事件,如脐带意外,这一类的问题既无法预防,也和下一胎会不会再度发生意外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