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夫妇爱情的结晶。生个健康、聪明的孩子,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也是关系到家庭、社会和人类未来的大事。优生的倡导者高尔顿,即主张通过婚姻安排培育天才人种。

《诗经 关睢》唱出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名句。实际上,中国历代有过各式各样的婚配理想。小说戏曲中常有“才子佳人”的婚姻模式,这些都是一种朴素的优生思想。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青年男女从恋爱到结婚是爱情发展的归宿,结婚就意味着两性的结合,生儿育女就是这种结合的必然结果。因此,选择配偶、结婚成家,除了感情的升华以外,还将产生两性结合的生物学和社会学的后果新的生命。

年轻的朋友,你就要步入恋爱和结婚的年龄了。谁不想寻找到一个满意的终身伴侣谁不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又有谁不盼望生下一个聪明伶俐,健康漂亮的小天使从恋爱到结婚,不仅仅是两性的结合,个人的幸福,而且是涉及后代,影响民族素质的大事。因此,优生应从恋爱开始,科学择偶是优生的先决条件。

在恋爱时,冷静一点,理智一点,科学一点是非常有益的。在双方感情缠绵之时,切莫忘记理智地思考一个未来家庭的后代。

比方说,恋爱双方有没有近亲血缘关系有没有相同的疾病你们的身体状况是否允许很快结婚你们双方的家族有没有遗传性疾病方面的问题如此等等。应该做些必要的的相互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并征询医生的意见,得到有益的忠告,以便安排婚后的生活。所以,科学地选择配偶一定会爱情之花更加鲜艳开放,并结出丰硕的果实。

在强调理智的时候,并不是说不要感情,感情也是一个科学问题,选择对象必须要以感情为基础。感情也可以影响优生,父母间的感情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也有直接作用。

夫妇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家庭幸福的重要条件,更是保证子女健康的物质基础。因此,在选择对象时,除了注意对方的道德品质外,还必须注意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有以下四类情况之一者,不能选为配偶:

1、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不准通婚:

       直系血亲是指以本人为中心,垂直上下三代以内的血亲。包括父母、祖(外祖)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源而出的男男女女,如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叔、伯、舅、姨、姑、堂、表兄弟姐妹等。

2、男女双方均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或重度智力低下者不准婚配:

       据调查,夫妻双方都患有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的发病机会为57.8%一68.1%。重度智力低下者生活多不能自理,如果双方同病,非但不能互补,尚需他人照顾,既无法承担家庭义务,又无能力教养子女,若系单基因遗传所致,其后代同样为智力低下的机会增多,更会加重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者不能选为配偶。

4、严重的内外科疾病患者如血友病、严重的心脏病、肿瘤未经治愈者不能选为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