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6月15日评论】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大陆市场查获大量致癌童装,有关部门下令紧急召回。在久经毒酒、毒茶、毒酱油和“大头奶粉”之类考验之后,这一消息仍然令我们感到震惊。儿童代表着未来,代表着希望,还有比毒害自己的后代更严重的事情吗?

据新华社报道,广东省工商局此前抽查了广州等6市流通领域的儿童服装商品,合格率仅为34.1%,特别是有毒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检出率较高。据了解,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染料,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如果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引起病变。有医学资料证实,这些染料经过人体活化反应后,患癌比率比普通人群高出20%,极易患上皮肤癌、膀胱癌、输尿管癌等。

令人担心的是,广东查获的致癌童装可能只是冰山之一角。因为此案并不仅仅涉及某些个体商贩,不是偶然、孤立的事件。很难想像,全国只有广东一省是毒装集中地,其它地方都那么干净。由于生产厂家并不局限于广东,其危害的范围之广、时间之久还是一个很大的未知数。

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当务之急自然是召回有害产品,因为涉及公众健康的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尽快查清到底有哪些危害健康的服装,同时以最有效的手段公诸于众,使其危害性降到最小的限度。召回有害产品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从有关报道来看,似乎不那么简单,有些商家以不能做赔本生意为由拒绝撤回。这是无法无天的行为,必须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第二步是追究从原料生产到销售所有环节上的责任人,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惩治,不能以“不知者不罪”从轻发落,否则,“无知才能无畏”这种混世害人哲学必将经久不衰。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反省一下,在制订、推广和执行有关规定时是否有拖延、失职现象,如果有,就应该按照相关法规处置。

当然,惩治并不能代替教育。法制的宣传和教育在中国仍是当务之急。这种教育不仅仅针对企业和商家,同时还包括提高消费者保护自我权益的觉悟,让他们成为市场经济的积极参与者,促进良性的商业竞争。

在这一不幸事件中也应该看到积极的因素。比如广东省严格检查关系公众健康商品的质量,出了问题后迅速通报并下令召回致癌童装;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广东之所以发现这个问题,就在于当地已经具有相对健全的商品检查机制。新闻媒体也及时作出报道,使民众切实享有知情权,尽到了传媒的责任。法新社和英国广播公司都引用了新华社和广东新闻机构的相关报道,并未渲染,表明在这一事件上对中国的新闻媒体采取了信任的态度。象前些年出现了问题,自己捂着盖着,由别人来揭短,既被动,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在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的今天,在中国纺织品迈向全球的时代,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是其生存的保障,希望有关各方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避免自断生路。据报道,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4日召集所有会员单位,发出“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健康童装”的倡议书,要求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这也可视为一个对企业、消费者和社会都有利的积极信号,关键在于付诸行动和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