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法:根据运算定律和数字特点,常常灵活地把算式中的数分解,重新组合,从而达到凑整简算。

1、分解成一个“积”

例题:

25×32×125
=25×(4×8)×125
=(25×4)×(8×125)
=100×1000
=100000

这道题将连乘算式中的因数32分解成4×8的形式,然后先将4与25和8与125相乘,得到整百数与整千数相乘的试题,比较简便。

8400÷140
=8400÷(7×20)
=8400÷7÷20
=1200÷20
=60

这道题中直接用8400除以140不能很快口算出得数,如果将140分解成7×20,那么先算8400÷7

再除以20,就会很容易口算出结果。

2、分解成一个“和”:就是把运算中的某一个数拆为一个整千或整百、整十数加一位数的和的形式,简化计算。

例题:

105×36
=(100+5)×36
=100×36+5×36+=3600+180
=3780

在这道题将接近整百数的因数105拆成100+5的和,在运用乘法分配律计算比较简便。

239+407

=239+(400+7)

=239+400+7

=639+7

=646

这道题将接近整百的家属407拆为400+7的形式,计算时先加整百数再加一位数比较简便。

3、分解成一个“差”:就是把运算中的某一个数转换成一个整千或整百、整十的数减一位数的形式,简化计算。

例题:

548+99
=548+100-1
=648-1
=647

这道题中将接近整百的加数99换写成100-1的形式,计算时先加整百数,在减一位数,比较容易。

164×98

=164×(100-2)

=164×100-164×2

=16400-328

=16072

这道题可将接近整百的因数98换成100-2的形式,然后运用乘法分配律进行计算比较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