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感冒最好不吃药。但万事都是一分为二,孕妇用药有一定的风险,并不是完全无益。一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这时,就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孕期用药注意原则

1、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应该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3、应按照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4、非病情必需,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5、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应避免全身用药;

6、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7、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母子同治;

8、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9、临近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10、可以通过DNA检测技术来区别、掌握在此期间能够安全使用何种药物。

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1、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2、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 周):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 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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