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女性在怀孕以后一旦生了病,在用药时都会十分谨慎,因为怕影响胎儿,引起畸胎。那么,怀孕哪个时期用药比较危险?哪些药物对胎儿会有不良影响?孕妇应该怎样用药?

妊娠前3个月用药须谨慎

孕期用药,应该慎之又慎。对孕期用药问题的认识过程,是从一个震惊世界的“海豹症”事件开始的。早在20世纪60年代,一种用于减轻早孕反应的叫“反应停”的药物曾颇受西德、英国、日本孕妇们的欢迎。它可以减轻呕吐,乏力等早孕反应症状。然而,没有多久,在这些国家,很多四肢短小、缺身、无眼、貌似海豹的畸形婴儿越来越多,仅在1962年5月到1963年3月间,西德就出生35500名“海豹儿”。两三年的调查,才知是“反应停”造成的恶果。此时,妊娠期孕妇的用药问题才越来越为医生和孕妇及家属的注意。然而,近年来,由于人们对健康的重视,而过于担心药物的危害,即使生病,也拒绝用药,影响了疾病的正常治疗,影响了母婴的健康。因此,在孕产期,了解药物对孕妇、胎儿的影响,做到合理用药,是很重要的。

由于胚胎各器官发育时间不一,致畸胎的易感期也不同。例如,中枢神经系统的致畸易感期为受精后15-55天,心脏为20-40天,眼为24-39天,四肢为24-46天,外生殖器为 36-56天。妊娠3个月以上的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此时对外界环境的致畸影响大为减少。但是,由于药物等因素有时还会影响器官的功能,如引起耳聋、肾功能减退等,所以,妊娠12周后用药还应十分慎重。

有时候药物致畸作用受一些条件的影响。如有的药物不易透过胎盘屏障;有的透过的量还不多,不一定达到致畸的有害浓度;有的即使透过的量较大,但对胎儿不一定有害,如庆大霉素对妊娠早期不引起致畸作用,只有在妊娠后期,才有可能会引起胎儿耳聋。

总的来讲,为确保妊娠期母婴安全,应提倡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3个月)少用药或不用药。但是,不治疗对母婴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应该遵医嘱,既不要忌医禁药,又要谨慎用药。

”吃错药“怎么办?

在门诊,经常遇到一些孕妇咨询这样的问题:在不知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某药物,要不要紧?怀孕后由于生病使用了有损胎儿的药物,对胎儿有什么样的影响,应该继续妊娠还是中止妊娠?从优生优育的角度着想,这些问题显然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即使是一些老药,其对胎儿的影响,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而且,由于胎盘屏障可以阻止某些有害的大分子药物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因此,药物对胎儿的实际致畸作用及潜在的影响是难以估计和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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