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特点

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由美国全国教学专业标准委员会(NBPTS)制定的,该文本对优秀幼儿教师应达到的专业发展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1]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一)重视对儿童的理解

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特别要求幼儿教师应该掌握有关儿童身心展规律的心理学知识,理解儿童是按照自然原则独立发展的个体,尊重欣赏他们;理解活泼好动是他们的天性,并且努力保护和鼓励这一天性,给他们充分的自由空间,让他们尽情释放自己的能量。但在我国,幼儿教师是儿童的指挥者、管理者,他们把自己置于权威的地位,是教育活动的主宰者。幼儿教师始终以“别磕着碰着”为第一要务,以“乖”“不淘气”为“好孩子”的标准。他们通常忘记了儿童也是会思考的个体,孩子的言行其实是其内在思想驱动的结果,但我们的老师通常不会在乎孩子们在想什么,只是一味的指责或管教。

(二)重视对儿童发展和学习的促进作用

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在充分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独特需要和潜能的基础上设计教学,为孩子创设安全、可靠的学习环境,让孩子在活动中学习,通过“在玩中学”,激发孩子的求知欲,促使孩子身心得到共同发展。还需要强调的是,幼儿教师应非常欣赏和尊重儿童的天性和创造能力,对孩子们的约束和限制应被降到最低。但我国很多幼儿园禀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说法,鼓励儿童早点学习知识。在一项针对幼儿园小学化的调查中,1576人中有82.1%的人表示“幼儿园阶段学习小学知识的现象,在自己所在的地方普遍存在”。幼教“小学化”片面强调向幼儿“灌输”知识,违背了幼儿的认知水平、认知能力和认知发展规律,对幼儿的身心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可以说,当家长在为超前教育的成果而欣喜和得意时,殊不知这是以孩子的认知发展及情感、社会性发展为代价的。

(三)重视幼儿教师的专业倾向以及专业自主性的发展

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把培养幼儿教师的专业自主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优秀幼儿教师将评价的结果作为组织学习环境、选择教学用具、进行教学分组、选择教学目标、计划和实施教学以及与儿童及家长、其他专业人员沟通的重要信息来源之一”。[2]从中可以看出,美国幼儿教师的专业自主性相对较广,从教学目标到具体的实施过程,甚至教材的选用,教师都具有选择权和决定权。同时,美国幼儿教育体系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物质环境、文化制度以及专业团队等方面的良好条件,从而能够有效地唤醒幼儿教师的专业自主意识,提高其专业自主能力,不断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长。我国则一贯强调“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为人师表”的教师形象,因而对于幼儿教师的角色设定,首要的就是对师德的强调,所以在我国的政策文本中,往往十分强调幼儿教师的道德水平,而对其专业自主性重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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