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在这春意渐浓的四月,迎来了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首先海区二小的全体教师祝您节日愉快!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始终如一的关注与支持!

现将学校在“清明节”期间的工作布置和需要各位家长在假期中配合的工作,以及今后需家长协助学校做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一、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共休息3天,4月6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二)希望家长在学生放假期间要自觉履行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职责,并严格要求孩子,切实做到:

1.尽量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2.最好不要让您的孩子独自外出或走亲串友。

3.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用电安全等的教育和督促,特别要严禁孩子玩烟花爆竹,做到文明拜祭、文明扫墓,杜绝“清明”期间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4.根据春夏季流行病、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做好各种预防工作,要求孩子注意个人卫生,积极锻炼身体,确保身体健康。

5.严禁孩子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孩子进入游戏机室、桌球室、网吧和酒吧等地方。

6.引导孩子合理安排每天的作息时间,并且督促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沉迷于电视或网络。

7.建议您利用清明放假时间,带着您的孩子去春游、植树或放风筝,和孩子一起去亲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为环保、为后代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二、禁止未满16周岁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的通知

我们的中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加上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骑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有逐步上升的趋势,后果也相当的严重,有的甚至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因此,海勃湾区教体局和交警大队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未满16周岁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的通知》。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您的家庭幸福,恳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项工作。

三、创建文明城市,当好文明市民

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乌海市在取得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基础上,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广大市民有责任、有义务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乌海,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我们向各位家长发出倡议:文明养成,从我做起。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个市民的热心参与。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努力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做文明言行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