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法

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科学的方法为根本的教育,有别于传统的幼儿教育。

1、以儿童为中心

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视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

2、不教的教育

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的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0-6岁的幼儿,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

一般称蒙氏教师为启导员,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发展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孩子适性、适时的协助与指导。

5、完全人格的培养

蒙氏科学幼教的最大目的就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6、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

7、混龄教学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

蒙台梭利教具繁多,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透过这些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屏除奖惩制度

蒙氏科学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爆发的教学成果

蒙氏科学幼教采取尊重孩子内在需求的方式,让孩子适时、适性地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力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成长。

第1章

卷首语

毫无疑问地,现代的父母比以前的父母,更是竭尽能力地给了孩子最好的一切。但是,是不是给对了?孩子是不是真的更快乐?却令人怀疑!

否则,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就不会遇到许多实实在在棘手的问题──孩子蛮横地哭闹耍脾气;强制性地满足自己不合理的要求;过分依赖父母、无独立性;破坏性较强(如破坏玩具、日常生活用品等)以及注意不集中等等。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更多的问题纷至沓来─

不专心功课、厌恶读书;逃学、逃家;懒散、空虚;更有打架、偷盗、杀人。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与人格问题有关

其实,我们追根究底来看,问题的来源,都与父母、老师对孩子养育管教的观念、态度和方法有关。因为它们影响着孩子个人的习性和人格形成,尤其是父母。父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在影响孩子一生最重要的“三岁定终生”的这段时间里,同孩子日夜相处的是父母和家里的亲人。但他们都不是教育方面的专家。因此能顷孩子未出生之前,就下定决心:“没有准备绝不生他”,同时也能认真地下功夫,看些现代育儿丛书。一方面先努力把自己的不良习惯改掉,准备好一份虔敬的心,迎接这个延续命脉的新生命;并筹设出适合他生活、发展的环境──不一定有华责的地毯、亮责、安祥为布置原则,加上你们小俩口的和谐和爱心,就是一个不错的环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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