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0-3周用药:

怀孕周数以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怀孕3周时实际的受孕周数为1周。受精后2周内服用可引起畸形的药物对受精卵有非常特异的修复能力。

怀孕4-7周用药:

胎儿各器官的形成约在怀孕4-15周内完成,这个时期是药物等最容易引起胎儿畸形的时期。

其中怀孕4-7周是胎儿各重要器官形成和分化的重要时期,是药物等致畸的绝对危险期。所以,从最后一次月经第一天算起,过了28天之后,准备怀孕的妇女用药要特别谨慎。

怀孕8-15周用药:

各器官在怀孕7周以前大致上都已经形成了,在其后到怀孕第15周末完成各个器官的发育。在这一时期的致畸作用没有怀孕4?7周时大,但胎儿发育的情况各不相同,为了顾及到怀孕8周后仍有重要器官发育,或尚在成形,所以在这一时期用药仍要慎重。此期是上颚及生殖器官的发育完善时期,用药很容易引起上颚裂及生殖器管畸形。

怀孕16-40周用药:

怀孕16周后,胎儿各器官大多发育完善,药物等一般不再引起畸形。这一时期是胎儿各个器官功能进一步完善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应用那些引起胎儿畸形的药物可能会引起某些器官的功能异常。所以整个孕期用药都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