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八四七年我爸爸去世的时候,灾难发生了——这种事情通常都是如此——正好在我们开始走运时开始发生。经过了若干年穷困的折磨,我们刚开始要好过一些。那个折磨是由一个叫做艾拉·斯托特的人的欺骗行为坑害造成的。我爸爸借了几千块钱给他——在当时当地,这几千块钱可算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啊!那是我爸爸刚成功当选为地方法院的书记员。虽然这个成功不大,但对我们来说,关系重大,并且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受人尊重——对他的这种尊重遍及前线。大家都认为,只要他活着,这个庄严的职位就只能是他的了。二月底,他到县政府所在地巴尔米拉宣誓就职。在回家的路上,他骑马走了十二英里,还遇到了一场雨雪,等回到家时差不多都冻僵了。接着他便得了胸膜炎,三月二十四日便逝世了。

这样,我们才出现的辉煌的好运气便被夺走了,我们又一次深陷入了穷困之中。这种事往往都是如此。克莱门斯家开始再一次穷困潦倒了。

我爸爸去世后,有两三年,奥里昂没回汉尼巴尔,而是一直留在圣路易。他是个靠工资生活的排字工人。他用这个工资来赡养妈妈和比小我两岁的弟弟亨利。我的姐姐帕梅拉用带几个学钢琴的学生所挣得的钱,来给家里一点补贴。就这样,我们对付过着艰苦的日子。在家里,我算不上负担,因为爸爸死后,我就停了学,被去汉尼巴尔的《信使报》报馆里做印刷学徒工。报馆的编辑和老板阿门特先生给我同其他学徒一样的待遇——换句话说,也就是供吃、供穿,但是不给钱。衣服每年两套,但是其中一套却经常无法实现,而另一套只要阿门特先生的旧衣服还可以穿就不会去买的。我的身材只有阿门特的一半,所以,穿上他的衬衫我感到很不舒服,就好像生活在马戏团的帐篷中一般。他的裤子,我要提到耳朵边才行。

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学徒。其中一个叫做韦尔斯·麦考密克,他十七八岁的样子,是个巨人。对于他来说,阿门特先生的衣服非常合身,就像蜡烛模子搭配蜡烛那样——也就是说,他憋在衣服里面,尤其是在夏天。他整天莽莽撞撞、欢天喜地。同时又很了不起。他是个可爱的伙伴,不讲究什么原则。开头,我们三个学徒还必须要同老黑奴厨子和她那个漂亮又很有规矩的黑白混血女儿一块儿在厨房里吃饭。韦尔斯为了自己高兴——通常情况下他从不为了让别人高兴去做什么事——他总是没有止境、费尽心机地公然向那个混血姑娘调情,令她非常痛苦,她的老妈妈担心得要命。她总是说,“啊,韦尔斯少爷,可不可以规矩点!”其实这就是一种默许,受到了这样的鼓励,韦尔斯自然又假装殷勤地干得更欢了。拉尔夫和我倒感觉这真是好玩极了。说实在的,老妈妈的痛苦只是装出来的。她非常清楚,按照蓄奴社会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只要韦尔斯高兴,他完全有同这个姑娘调情的权利。但是这个姑娘倒是真的很痛苦。她生性优雅,将韦尔斯放肆的求爱全部当成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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