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7至28日,江泽民、杨尚昆、李鹏等分别会晤李嘉诚。李嘉诚旋风般从北京飞赴汕头,又急转深圳。5月1日,宣布成立第一个在内地注册的联营公司,其决断及办事的高效令人惊叹。他一方面投资深圳盐田港,体现了自己的深谋远虑;另一方面,他在广州兴建73层高的国际金融中心大厦。他还在上海投资60亿建设货柜码头,与香港互为犄角,并成为亚洲首席私营货柜码头大王。另外,在上海、福州、重庆等地,李嘉诚投资房产及康居工程,名利双收。而李嘉诚在内地投资最具争议的项目是北京王府井的东方广场。在这个项目里,充分显示了李嘉诚精明成熟的商业天分。

李嘉诚与郭鹤年于1992年联手获得王府井旧址发展权,新财团将在此兴建特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东方广场。

1992年6月,北京市政府放出风声,表示可以考虑与外商合作王府井旧城区改造工程。一时间,香港大财团蜂拥而至,试图分得一杯羹。谁都知道,王府井是首都最繁华、历史最悠久的商业区,有如上海的南京路、香港的铜锣湾。试想过去在这些黄金地段,想找一间铺面都难如登天,现在竟可望获得以公顷计算的大幅土地租用权,当然令人喜出望外。据香港一位地产分析员称,谁拥有王府井的一幅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座大金矿。而李、郭二人能如此神速办理,是他们多年来在内地耕耘(捐赠与投资)的结果。由于他们亦曾在香港竭力鼎助中资(中信、首钢、光大)打天下,所以现在已到了获得回报的时候了。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谈判、签意向书、拆迁、拔钉子户等,李嘉诚解决起来举重若轻,得心应手。

李嘉诚认为,在内地,土地价格与起楼造价的比例往往是1∶10,而香港不少地段,却正好倒过来。而大陆和香港合作的基础是互补互利,港方的优势是资金雄厚,大陆方则控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权。所以,一拍即合。通过双方谈判,可规划建筑总面积14万平方米的土地,由李嘉诚、郭鹤年两人合作开发,并准备建成亚洲或世界一流的商业中心,从而奠定了李嘉诚在内地的龙头老大地位。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