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南北风格之差异自古便不同——南之婉约、北之遒劲,南之柔媚、北之洒脱,这些语汇可以说是南北音乐风格只归纳,也可以说是南、北笛曲鲜明风格的概要,而深究下去,不难发现,这正是南北地区人们性情之总结。人的性情之差异造就了音乐风格之差异。

那么,在探究风格差异之前,先了解一下“风格”,风格事物稳定的、系统化的感性特征。音乐风格就是在音乐结构方面存在的稳定的、系统化的感性特征。探究南北笛曲风格差异就是要了解二者的感性特征并加以对比分析。

这种差异分别存在于笛曲艺术形式的底层和表层。底层即事物的源头、根本;表层即事物的外在、形式。所谓南、北笛曲底层的差异,即笛曲在本地域的历史文化,音乐文化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差异;而南、北笛曲表层的差异则是基于乐器和乐曲的基础上形成的差异。

一 底层差异

南、北文化的的差异是南、北笛曲底层差异的源头。地域文化向来是影响音乐风格形成的关键因素,不同的文化形成了颇有差异的音乐风格。这不仅仅是对器乐而言,比如我国陕北的民歌与陕南地区就有明显的差异。以秦岭为分界限,陕南地区的民歌更接近四川,而陕北的民歌则与山西、宁夏等地相近。这种自然与人文的地理分界造成了人类生存活动区域的分隔,从而产生了音乐文化发展的相对独立性。这种在不同音乐文化圈与不同地域里各自独立发展的音乐艺术,就产生了音响形态上的差异,从而使人感受到音乐文化地域风格的差异。

具体到笛曲的南北风格差异的形成,底层差异之一便是地域文化中的自然环境。有些学者认为:“地理与自然环境的特点对音乐的形态产生有某种影响”,比如,北方的笛曲,表现出平原地区的宽广、奔放的风格特征;而南方的笛曲,则呈现出江南水乡的细腻与婉转。二者截然不同。也许,这就是长城与小桥的不同魅力。

底层差异之二是地域文化中的人文地理。在一个地域内,常常由于师承或共同的审美偏好,使得一群音乐家的个人风格中具有某些共同性,可以称之为 “群体风格”或换言之“流派”。比如在巴洛克时代,欧洲音乐形成了威尼斯乐派、曼海姆乐派等风格流派。中国很多乐器的演奏也存在着“南派”与“北派”,如琵琶独奏在明、清时期,就有“南派”与“北派”之分。这种风格流派的形成与群体风格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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