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接种每一种预防针都有一定的禁忌证,所以在接种前,家长务必把小儿的健康状况向医务人员如实地反映。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宜进行预防接种。

(1)有严重的心、肝、肾器质性病变者,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有脑损伤、癫痫以及有惊厥史的小儿不能接种百日咳菌苗或含百日咳菌苗的百白破混合制剂:当第一次接种“百白破竹后出现高热、抽搐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则下一次停用“百白破”,而只注射白喉及破伤风类毒素。

(2)患有免疫缺陷、免疫低下者以及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如:肾上腺皮质激素、抗代谢化学疗法、放射疗法)治疗时,不能接种活的疫苗(如卡介苗、麻疹疫苗等,但水痘疫苗除外)。

(3)有过敏史,特别是指小儿对某一种预防针发生过敏者,应停止接种这种预防针。

此外,有发热(37.5℃以上)、急性传染病期间以及在1个月内曾使用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的小儿暂缓进行预防接种。当体温恢复正常,传染病痊愈后仍应及时补种预防针。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一般的感冒,轻度发热、腹泻或患其他一般性疾病,不能认为是绝对禁忌证。体质虚弱、营养不良更不是不打预防针的理由。总之,一定要掌握好预防接种的禁忌证,必要时暂缓接种,避免对小儿带来某些损害,但也不能任意扩大禁忌证范围而遗漏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