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7日,北京晚报第二版用醒目的标题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叫做《胎教误导父母》,而且引题是“胎儿出生后才有听觉功能,在肚子里根本听不见音乐”,这与目前倡导的音乐胎教产生了很大的分歧,此类对胎教的置疑,以往也出现在报张甚至于电视媒体中。那么,胎儿到底有无听觉功能,能否听见音乐以至于胎儿有无记忆能力、能否接受教育呢?为此,中央电视台记者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独家专访,希望有助于帮助大家解开胎教中的疑问。

 
 丁宗一,中华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中华儿童保健学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儿科研究所儿童健康与环境研究室主任,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今年12月,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北京市妇联等单位共同召开的“儿童有权拥有最佳人生开端”专题报告会上,就胎教做了专题报告。

贾晓芳,北京天坛医院主任医师,副教授。1985年至1995年师从我国近现代第一位从事胎教研究的妇产专家宋维炳教授研究胎教,1995年5月与宋维炳教授合著的《胎教必读》一书,一直沿用至今。

邵道远,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我国第一位从事人体透声试验的声学研究者,是胎教传声器的研究发明者。

胎教的思想最早起源于中国,我国古代许多典籍当中都有关于胎教的论述,《史记》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记述了周文王的母亲在怀孕期间非常重视胎教的事例。这以后在祖国的医学各个版本当中又有许多关于胎教的论述。从古代的胎教来看,流传最广也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说是“口不出傲言,耳不听淫声,目不睹恶色”这三句话。但丁宗一教授却认为:在中国古代,所谓胎教就是对妇女的限制、管制和压迫的一个道德行为规范。它属于三从四德的一个范畴。而贾晓芳大夫却不这样认为:“古书中记载规范孕妇的行为,主要是为了让胎儿发育得更好,使胎儿的身心各方面都健康,它不存在限制妇女这个方面的问题,因为在西汉贾谊著的《新书胎教》当中,就提到了周文王的母亲,在怀孕的时候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来正确地影响胎儿。”邵道远教授也提出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口不出傲言,耳不听淫声,目不睹恶色”是因为这样的声音和动作都是刺激性很强的东西,孕妇应该避免,这样孕妇才能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这也是古代胎教的一个精髓。

在对古代胎教的思想认识上,专家存在较大的分歧。那么,他们对现在的胎教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丁教授:在不同时代,这个名词的内容也是不一样。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个胎教,它没有任何自然科学基础,也就是说它没有提供,按照科学严格设计和论证的东西,还是一个是是而非的一个概念,没有任何证据,它不是一门学科,也不是科学的。

贾晓芳:胎教应该属于优生学范畴,而优生又是全世界公认的一门学科,优生学主要分为预防性优生学和促进性优生学,预防性优生学包括产前诊断,计划生育等。促进性优生学包括使优者更优,是能够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门学科,而胎教的研究正是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所以说它应该是属于优生学范畴的。

如果抛开理论性的争执,我们是否能找到另外一条思考的途径呢?在采访中我们发现,邵教授曾经参与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1986至1989年,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的邵道远教授为了解开声音在子宫内的传播之谜,和北大人民医院妇科专家联合做了一个人体透声的实验,邵教授说,当时的实验分两部分,大致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是进行动物性实验,就是把麦克风包裹在等同于孕妇脂肪厚度的猪肉里,而后在肉的周围放音乐。实验结果发现从肉里接受到的音乐,高频声音损失比较多,原来比较明朗亮丽的音乐,变得比较沉闷。第二个阶段就是找了四位准备做堕胎手术的孕妇。由妇产科的医生把一个很小的麦克风通过零的角度,放置在子宫中胎儿的附近。这样从空气中传到孕妇腹部里的音乐就全部被记录了下来。回放的结果,与用猪肉做的实验结果是一致的,就是两千赫兹以下的声音比较容易保真地传到孕妇腹部里面去。两千赫兹以上的声音损失比较大,所以听起来高频声就弱了,这个音乐就发闷了。很难想象传入子宫的音乐是这么一种失去高频的音乐。然而,我们此时又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胎儿在子宫里,虽然听觉功能已渐发育,但子宫里充满了羊水,胎儿的耳朵又是如何听到音乐的呢?

如果水下芭蕾舞演员耳朵被堵上了,她们又是怎样听到音乐的呢?这个问题我们很快在邵道远教授那里得到了答案。芭蕾舞演员在水下是听不到空气当中的声音的,这是因为空气当中的声音通过水面时,被反射掉了。而通常情况下,表演水下芭蕾的时候,采用的是两个放音系统,一个是空气当中的放音,一个是水下放音。但在这个时候,演员在水下听音乐不是通过耳朵来听的,而是通过头盖骨感受到的,这就叫做骨传导。因为水对声音的阻抗和密度与声速是相近的,所以声波能够引起头盖骨的振动,这种振动传到内耳经过大脑的分析也就听到声音了。而在空气当中听声音,是通过耳膜的振动,把声音传到鼓膜,由鼓膜振动再传到脑膜来听的。所以人的听觉有两个通道,一个是气道一个是骨道。空气当中的阻抗很低,密度也低,骨道是不起作用的。因此说来,邵教授认为胎儿在身体内充满羊水的环境里是通过骨传导来听音乐的。

高天教授认为:不论是从骨传导上看,还是从气传导上来说,胎儿能感知的这种失去高低频的音乐已经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音乐了,那么音乐胎教也就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音乐胎教了。既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音乐概念,那它属于声音的范畴了,那这种声音是不是对胎儿有影响呢?

中华儿童保健学会副主任委员丁宗一教授:因为孕妇的子宫和身体本身有本体的噪音,如肠胃蠕动的声音、血流的声音,这些声音可统称为噪音。这些噪音对于胎儿的发育,是越少才好。那么我们如果再人为制造出不和谐的声音,强加给胎儿听,无疑会增加了噪音对胎儿正常发育的干扰。

那么传入子宫的音乐到底是不是噪音呢?

邵教授:这不应该算着是噪音。因为噪音和音乐的区别,就在于振动是有规则的还是无规则的,音乐是有规则的震动,它有基音,它的最主要的基音就是基本的振动,另外它有丰富的谐波,有二次谐波,三次谐波和四次谐波。然而噪音就不一样了,它是不规则的振动。如果把两千赫兹以上的频率都滤掉的话,这种音色虽然没法欣赏,但这不能把它算成杂音或者噪音,因为这种声音依然是一种有规律的振动,它是有节奏的,所以不应是噪音。

既然传入子宫中的音乐既不能称为音乐,也不是噪音的话,那么能不能利用这种声音去对胎儿产生积极的影响呢?对此,天坛医院的贾晓芳大夫认为实际上音乐胎教主要的目的不是让胎儿听音乐,甚至于听什么贝多芬的交响曲,它主要是一种声音的刺激,即一种良性的声音刺激或声波的刺激。贾大夫说,不论是神经系统的发育,还是器官功能的发育,都离不开刺激。只有经过反复刺激,他才能够形成固定的条件发射,这样良性地反复地条件反射就使胎儿的各个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训练,所以不能把音乐胎教简单地理解为给孩子听高雅的音乐。

贾晓芳大夫进一步指出:日常的生活当中,胎儿不可能不听到外界的声音,你不给他听音乐,他也会听汽车叫,也会听到嘈杂的或其他的声音。而在比较舒缓的音乐、节奏比较慢、比较优雅的音乐中,这些没有被高频音波刺激的胎儿,活动是非常的舒松的。反之,如果要是接受到噪音,或者高频调的声音,孩子就会出现抽动和痉挛的动作,孕妇自身也有不同的感觉。

丁教授:因为在自然的怀孕过程中是没有这些人为因素干扰的,如果要做胎教的话,是属于对胎儿的意外伤害。丁教授讲,国内现在有一种三维超常图,可以看出,在胎儿在宫内对于外界的压力及声音的刺激是处于一个抵抗排斥的反应。强行给胎儿施以胎教的话,他的生理节奏也会发生变化。

对此,贾晓芳大夫的说法是:“这个我不赞成,举例来说,如果仅仅因为孩子不愿意去上课,不愿意做作业,怕孩子受到伤害,就不让他上学,不让他学知识吗?胎教也是一样,在生活中,你必然会接触到声音。孕妇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所以有规则的、有节奏的声音刺激,有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

由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辞海》上,对教育是这样下的一个定义:“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对受教育者身心施以影响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我们再来看看对于胎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定义呢,由中国医科大学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年5月版的《实用医学词曲》是这样写的:“胎教”(fetal education)妊娠期间孕妇为胎儿在宫内生长发育创造的良好环境。孕妇情绪的剧烈变化(如受到恐吓,忧伤、严重精神刺激等)通过神经内分泌改变引起循环障碍,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导致胎儿畸形、死亡。环境安适、孕妇情绪愉快、稳定、则有助于胎儿身心健康发育。因此胎教单从字面上讲,已不能准确定义为教育。

丁宗一教授认为:感知觉发育属于生理学内容,不属于教育学内容,不能任意扩大某一个学科的一个研究规律和结论。高天教授也对此持有自己的观点,他说:“我基本上就是不太赞成使用这个名词,因为会给大家造成一种误导。”对于胎教这个名词到底怎么叫,合适不合适。贾晓芳大夫恳请社会各界提出一个更合适的,更科学的名词出来研究探讨。她说:“胎教是一个好事情,但是任何事情如果把它歪曲了,或者是扩大化以后,就不好了。胎教本身是为了促进胎儿期的感官功能的发育,并不是说让胎儿学音乐,学数学,学外语甚至更多的东西,就能培养出一个小神童,这个理解就绝对不对了。

贾晓芳大夫:胎教本身就是针对孕妇和胎儿的,因为孕妇和胎儿没办法分开,孕妇在孕育胎儿的时候,她的心情,和她生活环境,都对胎儿有影响。不要把胎教单纯的理解为针对胎儿的教育,因为它离不开对孕妇的保健和孕妇的一些早期干预。

邵教授:胎教的重点,应该是教育孕妇,使孕妇心态正常,在孕期过程当中心平气和,很愉快很快乐。

高教授:我主张,或者说我同意一种观点,孕期的音乐的主体应该放在孕妇身上。调整孕妇情绪状态和心理状态,然后间接地会有利于胎儿的发育,为胎儿提供良好的发育环境。因此,孕期音乐应该选择符合孕妇本人喜好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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