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急呼救

1.110报警电话

发现刑事、治安案件以及危及公共与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公众正常工作、学习与生活秩序的案件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应急要点

发现斗殴、盗窃、 抢劫、**、杀人等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报警。若情况紧急,无法及时报警,则应在制服犯罪嫌疑人或脱离险情后,迅速报警。

发现溺水、坠楼、自杀,老人、儿童或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公众遇到危难孤立无援,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均可拨打110报警。

应急提示

110免收电话费,投币、磁卡等公用电话均可直接拨打。

报警时请讲清楚案发的时间、方位,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如对案发地不熟悉,可提供现场附近具有明显标志的建筑物、大型场所、公交车站、单位名称等。

报警后,要保护现场,以便民警到场后提取物证、痕迹。

未成年人遇到刑事案件时,应首先保护好自身安全。

2.119火警报警电话

发生火情应及时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

应急要点

拨打119时,必须准确报出失火方位。如果不知道失火地点名称,应尽可能说清楚周围明显标志,如建筑物等。

尽量讲清楚起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困等情况,同时应派人在主要路口等待消防车。

在消防车到达现场前应设法扑灭初起火灾,以免火势扩大蔓延扑救时需注意自身安全。

3.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纠纷,可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

应急要点

拨打122或110时,必须准确报出事故发生的地点及人员、车辆伤损情况。

双方认为可以自行解决的事故,应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处理;其他事故,需变动现场的,必须标明事故现场位置,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遇到交通事故逃逸车辆,应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如未看清肇事车辆车牌号,应记下肇事车辆车型、颜色等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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