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妈妈也常常教导我,不管在哪里捡到多少钱,都要把钱返还失主,不要做可恶的小人。

而我就亲眼目睹过这样一件事。那是一个下午,郭阿姨和妈妈去一家鞋店买鞋,我跟在后面。进到鞋店,两个店主让郭阿姨试好鞋后,付了钱,可钱包却忘在了收银台上。可那两个店主却没有提醒,反而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钱包,而我也没有发现。

当郭阿姨上到小汽车后,刚想清点一下钱的时候,却发现钱包不见了。于是阿姨急忙调转车头,又来到了那间鞋店。可是一看柜台,连个钱包的影子都没有。郭阿姨问那两个店主看到她的钱包没,那两个店主摇了摇头,不肯承认,阿姨就和她们吵了一架。最后才决定,让她们寄过来。我发现,她们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得意和狡黠。几天后,她们才把一张驾驶证和身份证、还有一串车钥匙,可是钱包里的几千元却不见了。

还有一件事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在举办深圳大运会的时候,一位武警在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黑钱包。他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些证件和钱。他还没数就交给了上级领导,原来里面有103万港元和7000元人民币。找到失主后,这位武警把钱返还给他,还不要失主奖励的钱。

也许有人说他很傻,但我不这样认为。那位武警那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巨款面前毫无私心的人,一定是个善良的人;而那些看见区区小钱就占为己有的人,是邪恶的小人。请让我们都做一个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