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装安全标准的诞生

“即将实施的三项童装国家标准,对童装生产企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石狮众多品牌童装企业经营者的关注度更高。

对于这些标准,从外贸出口起家的格林很有信心,“格林一直坚持按照国际标准执行,起步就比较高,外贸出口从未发生过因质量问题而被退货的。”其副总经理雷艇说。

而格林正是这三项标准的审定和起草者之一,2007年12月国标委下达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上海市服装研究所、红黄蓝、格林、雅多共同承担三项童服安全标准制定工作。

尔后,标准起草小组检索、搜集了国内外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结合我国童服情况,确定了以ASTM F 1816-97(2004)《儿童上身外衣拉带安全要求》、EN 14682:2007《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BS 7907:1997《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为基础进行制定。

2008年1月 ,标准起草小组编完成了初稿,并对相关技术内容进行了生产实践论证和完善。

2008年5月,标准起草小组完成征求意见稿,尔后经过分析处理,完成了审定稿。

2008年7月,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温州市组织召开由50多名专家、委员参加的标准审定会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补充了部分技术内容。最后专家们通过标准的审定。

2008年12月31日三项儿童服装安全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09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正要实施的《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根据儿童服装部位的划分(风帽和颈部、腰部和下摆处以及其他部位),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上衣拉带的安全规格;然后,按照儿童年龄层(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确定拉带规格,并对材料、设计、生产的实施规范:

如:风帽和颈部的拉带,当服装扣紧至合身尺寸时,带绊周长不超过15cm;幼童服装的风帽和颈部不得设计、生产使用拉带、绳索;拉带不允许有自由端,当服装放平摊开至最大宽度时,不应有突出的带绊;拉带、绳索不允许从童装背部伸出或系着等等。

而《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规定了在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但不包括绳索和拉带的规格。该标准按照儿童服装的不同部位(风帽和颈部、腰部、服装下摆、袖子等),对童装绳索和拉带作了明确规定。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服装的材料、设计、生产的实施规范。该标准针对事先信息交流、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服装设计注意的细节、生产步骤以及材料和服装的检验测试,全面阐述了有关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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