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培育孩子过程中所倡导的“自由”的实际意义

近代诸多教育理念都大力倡导在学前培育孩子过程中的“自由”,因为他们发现了孩子因为在成长过程中因缺失“自由”而导致了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恶果。然而,在这种倡导下对孩子实施“自由”的父母,有很多又因追随和满足孩子的“自由”,而最终失去明确的培育目标变得苦恼不已。如:孩子的异常“自由”行为、孩子进入小学阶段学习障碍等等。那么,如何理解“自由”,如何在培育孩子过程中合理的实施“自由”呢?

所谓“自由”,其中所蕴含的信息范畴非常广泛,用几句话去定义和描述“自由”,不是每个父母都能够表述清楚的,那么通过给孩子如下的培育行为是否可以帮助孩子在未来获得父母所期望的“自由”呢?

给孩子自己吃饭的自由;

给孩子躺在得上打滚的自由;

给孩子放纵游戏的自由;

给孩子拒绝参与老师安排活动的自由;

给孩子拒绝睡觉的自由;

给孩子自我选择的自由;

……

然而,我们都知道“自由”是辩证的,不存在没有约定前提的“自由”。因此在孩子实现这方面“自由”的同时一定失去了另一方面“自由”,另一方面的自由也许当前看不到,但是在孩子的“明天”一定会看到。因此,作为父母,如果想要孩子未来获得所期望的“自由”,那么首先应该培育的是他们强大的“分析能力”、“主动思维能力”、“自控自抑能力”、“责任感”等,符合父母对“自由”的明确培育内涵,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在未来的生活中获得更多的真正意义上“自由”。

对于诸多教育理念提倡的“自由”,载体培育的理解是,作为父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孩子因为成长的需要而进行自我努力的积极性。父母在充分认识到这种积极性的同时,要为孩子创造满足其成长需要的客观成长环境,从而让孩子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体在成长的过程中获得自由释放。

为什么在农村也能培育出优秀的孩子呢?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城市和农村都存在着利于孩子成长的积极条件,但又有差异,其本质差异是:

其一,农村孩子在逻辑思维基本结构创建和丰富过程中很少被“阻隔”,也就是说因为农村父母远不及城市父母对培育问题关注,这反而导致农村孩子最大限度获得了“自我”主动成长的机会,这是城市孩子很难实现的;

其二,农村孩子每天的生活流程比较单一,其成长环境,也就是说信息环境比较单纯,这样就很好规范了采集信息范围,排除了多范畴多领域其他信息的干扰。而城市里的孩子信息环境丰富,需要面对太多的干扰、太多的诱惑、太多的尝试和背负父母太多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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