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学前教育纲要》,以《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3、深入钻研新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保证课程平衡。

4、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案头工作,如:班级计划、周计划、备课、教学笔记、活动反思等,每两周写一篇以上的活动观察记录,5年教龄以下教师,每两周还需写一篇以上的教学感悟,每周五12:00之前将下周计划和备课交保教主任审阅,每月1日将活动观察记录和教学感悟交保教主任审阅。

5、三年或三年以下新教师制定逐日计划,各教研组长按需做个别检查与指导。

6、案头工作质量作为学期考核中一项进行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7、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0次,三年及三年以下教师平均每周听三次活动,其中一次为集体教学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8、园长、保教主任每周进班观摩两个半天的活动;教研组长、师徒带教的教师每周进班观摩一个半天的活动,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和希望。

9、园长、保教主任一月两次带课进班,观摩教师认真做好听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