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经济的发展

1、恢复、发展社会经济的措施

明末清初几十年的战乱,使社会经济受到极大破坏,人口流散、土地荒芜、城市萧条。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颁行了一些有利于生产的措施,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起来。这些措施主要有如下几项:

招民垦荒 清廷在顺治年间一再下令,允许各处流亡人民开垦“无主荒田”,所垦土地由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永准为业”。凡农民垦荒,一般可以免税三年,个别的还可以免税五年或六年。但是顺治年间战争正在进行,军费开支浩大,清廷一面宣布招民垦荒,一面又严令地方官吏迫逼赋税,以致三年或六年不起科(征税)的命令不易得到执行。所以农民以垦荒为畏途,裹足不前。康熙帝为了加速对荒田的开辟,从康熙十年(1671年)开始,即陆续放宽垦荒起科年限,将三年宽至四年,又宽至六年,再宽至十年。在平定三藩之后,免去了浩大的军费负担,康熙帝更进一步放松起科令,对于农民开垦成熟应该按限起科的田地,则常常“未令起科”, “不事加征”。这样,康熙年间的垦荒措施得到较好的推行,而且获得效果。到康熙末年,全国荒地基本上“开垦无遗”、“尽皆耕种”。

更名地 康熙八年(1669年),清廷下令将明代藩王庄田免价给予原来佃户耕种,佃户“改为民户”,田地“永为世业”,号为“更名(明)地”。这种“更名地”散布在很多省份,数目约为十六万顷,对于鼓励农民从事生产及开荒是有积极作用的。

治河 顺治、康熙以来,黄河屡次泛滥成灾,淮河、运河受其影响,也随之梗塞不通。康熙帝即用靳辅为河道总督负责治河,先后完成了许多重要工程,使河患大致平息,黄、淮各归故道,运河南北畅通,被淹没的农田也退水可耕。此外,康熙时还修治了永定河,消除了京东十余县的水患。

蠲免钱粮 康熙帝在位期间,屡次下令蠲(juān捐)免钱粮,或一年蠲免数省钱粮,或一省连续蠲免数年钱粮,从康熙五十年(1711年)开始,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蠲免钱粮一年,而分三年轮免一周。计康熙六十余年中,“前后蠲除之数,殆逾万万”。以后雍正、乾隆年间,清廷继续大行蠲免钱粮。特别在乾隆年间,曾多次 “普免天下钱粮”。这对于发展社会经济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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