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纲要》中明确要求“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近几年来,虽然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有所深入,但由于我国在幼儿教育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完善,人们对正确的幼儿健康观念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一个真正健康的人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生理健康,即人的任何生理机能均正常,无病症;二是指人的心理健康。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理论,儿童出生后,第四年到第六年是儿童形成健康的独立意识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如果成人能积极鼓励儿童的独创性和想象力,就有助于培养其正视和追求有价值的目的的勇气。反之,儿童就会出现缺乏自信心、暴力倾向、自恋等心理畸型。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直至《纲要》颁布两年多后的今天,幼儿教师的头脑中仍残留着许多落后的教育观念。幼儿教育的主体地位仍没得到充分的体现,偏重知识灌输,喜欢孩子的循规导矩,习惯于对幼儿发号施令,不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的幼儿教师仍不乏其人,幼儿健康的心理也因此遭到严重歪曲和扼杀。

我认为,正确的健康观念必须包涵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并重观念

当前由于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生活方式、社会文化等众多因素对幼儿教育的影响,幼儿身体的发育也出现了新的不良现象。因此,在今后的幼儿健康教育研究中即要防止单纯重视幼儿身体健康,也要防止片面的强调幼儿的心理健康,顾此失彼的后果必然与身心并重的初衷背道而驰,也必然造成幼儿成长、发育及成熟的障碍。只有幼儿的生理和心理都能得到重视,相互促进,形成良好的互动效果,最终才能培养出身心两健的孩子。

(二)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观念

幼儿虽然年龄小,但用为一个独立的人,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幼儿作为教育的主体,教师应尊重其权利和地位,平等、民主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而有的教师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总是喜欢拿一些成人化的纪律、规则要求孩子,幼儿一旦犯了过错,便严厉批评,甚至编造一些设想吓唬孩子,象“老师不喜欢你了”、 “告诉你妈妈”、“爸爸会打你”等等,造成幼儿产生畏惧心理,不敢接近教师或其他小朋友,久而久之,便产生孤僻心理,从而对自身的价值认识失去信心。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认为:得到他人的尊重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每一个人,包括幼儿都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因此,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与幼儿平视地“对话”,民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让幼儿在与教师的交流中充分相信自身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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