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的本质是审美的教育,而美术欣赏教育对幼儿审美能力的提高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1、内容的选择

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我们发现:幼儿期的孩子常把具有明快色彩的作品作为自己喜欢的对象。而抽象派因其色彩的鲜艳、不断的流动变化,更符合幼儿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特点,容易被幼儿接受。在欣赏活动中,儿童对抽象作品所作出的热烈程度,他们对线条、形状、颜色的直觉感受和把握,他们就作品所表达的意象和情感表现性方面所展开的丰富想象,很多时候是教师和成人所不及的。如:在欣赏马蒂斯《爵士乐》作品时,面对作品中抽象的颜色与变形的形状,孩子们凭借着自己的本能与直觉,说道:“我感觉到是一个人在游泳!”“瞧!我看到了一个冰山!”“不,是刺猬!”“我看到了一条蓝色的河流。”作品中变形、夸张的图案,充分调动了幼儿的想象力、创造力。更帮助了幼儿对色彩、线条、形状产生了美的感受与体验。因此,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欣赏抽象派作品更易为幼儿所接受。这样的欣赏活动,是放飞幼儿想象的大好园地、是提高幼儿审美能力的有力手段。

2、作品的分析

幼儿对艺术作品的体验是欣赏、探索的开始。他们对作品的讨论是随意的、自由联想的、由感而发的。艺术技能是艺术教育的一部分,没有一点关于艺术的知识技能就谈不上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这与幼儿与生俱来的本能是不一样的,幼儿不能依靠本能来生活,随着幼儿理解力的增强,对艺术的表现能力也有所要求,如果不适时的给予必要的知识技能也会挫伤幼儿的艺术兴趣。因此,对幼儿的美术欣赏的指导,必须在深入了解幼儿的心理发展、知识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帮助幼儿掌握一定的欣赏技能和审美概念。

当作品出现时,应把幼儿的个人体验放在第一位。在孩子大胆的表现自己对作品的体验后,教师对幼儿的直觉体验进行提升,并应给予孩子一些欣赏的技能。在分析作品中,不应看到教师的灌输与教师的权威。我们提倡以平等的方式与孩子进行层层的分析:“你好象看到了什么?”、“给你什么样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你觉得这样画好吗?”“为什么?”“哪里最吸引你?”···在教师有意识的引导下,帮助孩子们整理、清晰了感受,让一些直觉、感受的东西,也夹杂了理性和逻辑。

3、教师的评价

美术欣赏中,教师的评价包括:对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评价、对美术作品的评价。

美术欣赏中幼儿对作品的讨论是随意的、自由联想的,教师的评价应注意善于抓幼儿最初的艺术感觉,随时适时地加以引导提升。如:欣赏中为幼儿作品起名字,是表现幼儿对作品理解的重要途径,教师对幼儿所起的名字多采用不置可否的:“恩、好、不错!”通过研讨我们达到共识:教师应该给予一个简洁、适当的反映。“你是根据画面的内容起的名字”、“你是根据时间起的名字”、“你是根据自己对作品的理解起的名字”、…这样的反馈既有评价作品,有暗含应该这样为作品起名字的的各种思路的提示。

美术欣赏后教师可鼓励幼儿将欣赏经验结合在幼儿自己做画中,通过鉴赏画家的作画方式和表现手法,传达自己的认识。评价这样的作品,教师应避免用成人的眼光来衡量,如:画面是否干净、比例是否协调、是否与范画一致。而应将评价重点放在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热情、积极性、主动性、独特的见解等。而这些都是培养艺术素养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其实,美术欣赏的目的并不是增长幼儿的美术知识,而是通过艺术作品的赏析加深幼儿的审美感受,释放幼儿的审美想象、开阔幼儿的生活视野。每个孩子都会长大,但童年时代对美追求的经历,将会对人的一生起作用。它将激发着儿童丰富想象,创造出美丽人生中无穷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