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农村幼儿教育将享受发展之福。昨天,我市下发《关于加快南京市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意见》,对未来五年我市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方式、目标作出详细解释。

    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目前,我市农村幼儿教育面临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安全隐患多、普及率不高等诸多发展困境。为此,我市明确,从今年起启动实施“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扶持计划’”,由市负责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区)、乡镇(街道)给予扶持。《意见》规定,我市区县及乡镇各部门要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区县政府所在地,教育部门所开办的公办幼儿园,要保证经费投入和师资配备,一旦发现有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中心幼儿园的行为,有关部门将对其严处。未来五年,我市农村幼儿教育的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幼儿园园长、教师全部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