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课程是社会文化的适应性产物,课程的价值以其文化适宜性为前提。幼教课程应充分考虑所处文化的支持与制约作用,并发挥文化传承与文化选择功能。幼教课程应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尊重各地区的文化传统以及教师和家长等文化主体在课程设计与实施过程中的自主地位,建构适应我国社会文化的幼教课程。

[关键词]参与;课程;文化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幼教界有学者陆续介绍和分析瑞吉欧幼儿教育理念及实践,指出其“尊重儿童”“合作参与”等特点。然而,这种介绍分析与瑞吉欧人自己的解释说明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针对这种解释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反思不同社会文化对幼儿教育课程的影响。本文将以“参与”为例分析国内的解释与瑞吉欧人的解释之间的差异及其产生原因,进而探讨课程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瑞吉欧课程对我国幼儿园的课程建设提供的启示。

一、参与:民主与责任

瑞吉欧人反复强调,瑞吉欧幼儿教育的首要特征或根本价值取向是“参与”(Participation)。瑞吉欧幼儿教育中的参与发生在多个层面之上:首先,在班级活动层面上,儿童的学习是一个多方参与、共同建构的过程。儿童的学习不是独立建构的,而是在与环境、同伴、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对话与合作过程中完成的。在瑞吉欧的幼儿园中,教师会通过有意识地设计需要多个同伴共同完成的学习活动,提出需要幼儿走出幼儿园走进社区的学习任务等,为儿童提供与同伴、家长和社区互动的机会,让儿童在与他人的对话中获得经验,建构自身的学习与发展。其次,幼儿教育事业不只是幼儿园或家庭自己的事情,而是多方合作、共同参与的公共事业。在瑞吉欧,每一社区都有一个由幼儿园管理者、教师和家长、社区成员、教学顾问(pedagogista)等组成的社区幼儿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幼儿园事务,支持家长参与幼儿学习与幼儿园教学,从而使得幼儿教育事业成为整个社区和城市共同关注的公共事业。由此,发生在多个层面上的参与形成了以儿童为中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复杂的关系网络。

在瑞吉欧人的观念中,参与首先是民主的体现,是对权利的尊重。参与的核心就在于权力分享,因为幼儿教育涉及到不同主体的利益,不同利益主体都应有机会在有关幼儿教育的决策过程中发表自己的声音,而其他主体应当倾听并充分尊重这一声音,这意味着不同利益主体参与的幼儿教育决策是一个在对话中相互协商共同做出决策的过程。其次,参与是责任的驱动。在意大利,幼儿教育被视作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强调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虽然瑞吉欧幼儿园是由多方共同管理,但其经费来源主要来自市政投资。以2004年为例,瑞吉欧幼儿园73%的经费来自市政投资,18.7%来自家庭,8.3%来自国家政府和其他单位的投入。回顾瑞吉欧幼儿教育的过去与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民主参与贯穿其整个发展历程之中,是瑞吉欧幼儿教育得以持续发展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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