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友田,出生于1937年12月份,汉族人,中共党员。1937年12月15日出生于安徽省肖县黄口镇。1957年毕业于淮南煤矿学校矿山机电专业。历任江苏徐州贾汪煤矿技术员,江苏省文化局专业创作员,《雨花》杂志诗歌组组长、编委,《扬子江》诗刊主编。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江苏省作家协会第一、二、三、四、五届理事。江苏省作协诗歌工作委员会主任,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54年开始发表作品。195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著有诗集:《煤海短歌》、《矿山锣鼓》、《煤城春早》、《石炭歌》、《金色的星》、《矿山鸟声》、《花雨江南》、《带血的泥哨》、《孙友田煤矿抒情诗选》等10部,散文集:《在黑宝石的家里》等。1951年小学毕业考取徐州贾汪煤矿初级职业学校。毕业那年写的一首诗《祖国,只要您的手一指》发表在1954年8月6日上海出版的《青年报》上,这是他的诗第一次变成铅字。同年考取淮南煤矿学校。

1957年8月,孙友田由淮南煤矿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江苏徐州贾汪煤矿工作,一干就是16年。进矿不久,由于积极创作反映煤矿工人的诗歌,被选为江苏省作家协会筹委会委员,出席1958年夏天在南京召开的筹委会。1960年——2004年期间,为江苏省作协第一、二、三、四、五届理事。

1958年6月,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孙友田的第一部诗集《煤海短歌》,此书曾参展莱比锡国际博览会。在《诗刊》社编辑出版的《1958诗选》中收入了其中反映矿工生活的诗。著名诗人徐迟在序言中写道:“贾汪的煤矿工人孙友田是值得注意的一个新人。”

1959年10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同年被评为江苏省第二次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1960年6月被选为徐州文联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同月,作为徐州市正式代表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教群英会。被确认为全国劳动模范。

在徐州煤矿工作期间,出版诗集《煤海短歌》、《矿山锣鼓》、《煤城春早》、《花雨江南》、《石炭歌》、《金色的星》、《煤海放歌》,以及儿童长诗《矿山鸟声》、《带血的泥哨》,少儿读物《在黑宝石的家里》等十余部。

1965年11月,去北京参加全国青年业余文学创作积极分子大会。1973年5月,从徐州矿务局调至江苏省文化局创作组从事专业创作。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出席中国作协第四次代表大会。1987年9月,江苏电视台与徐州矿务局联合摄制了以我的煤矿诗为内容的电视诗《煤海欢歌》。播出后获中央电视台《星光奖》。1988年9月,由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了《孙友田煤矿抒情诗选》,1992年,该诗集获第二届全国煤矿文学作品“乌金奖”一等奖。1990年7月,在草原煤城扎来诺尔矿区召开了“孙友田煤矿诗歌研讨会”。我的诗句“我是煤,我要燃烧”被诗评家誉为“当代矿工宣言”。1994年6月,受中国作协委派,与诗人晓雪组成中国诗人代表团,出席在歌伦比亚召开的第四届国际诗歌节。1997年秋天,参加南京诗人代表团出访韩国。2002年,我的儿童诗2004年,散文《月光启蒙》被选入江苏版小学语文课本第十册。2003年12月,在徐州举办“孙友田诗歌朗诵会”,同时举办《孙友田诗歌选》、《孙友田散文选》两部书的首发式。2004年12月,《孙友田诗歌选》获第五届金陵文学奖二等奖。

七十年代后期任《雨花》编辑部编委、江苏省文联委员、中国诗歌学会理事。九十年代后期任江苏作协诗歌工作委员会主任,《扬子江》诗刊执行主编,江苏省大众文学学会副会长。系文学创作一级,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